男子参加婚宴赌酒身亡 妻儿诉至法院索赔12万
申某在吃喜宴时参与赌酒挣钱,没想到钱是挣到了,但因酒精中毒丢了性命。申某的妻儿三人随后将赌酒参与人告上法院,要求承担40%的赔偿责任,共计索要医疗费、火化费、误工费、抚育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12万元。顺义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3原告起诉称,2010年10月23日,申某去村里参加婚宴,并与陈某、周某二人同桌。申某与他人喝完两口杯的白酒后,询问身为村委会主任的陈某:能不能帮忙找个轻巧的工作。陈某说:喝酒就很轻巧,喝3杯给200元。申某当即喝了3杯白酒,果真得到了200元。随后,周某告诉申某如果再喝两杯,他再给100元。申某接着又喝了两杯,周某当场又给了100元。后申某被人送到家后倒头就睡,当时家人还找到医生为他打了醒酒针。没想到当晚10点多的时候,家人发现申某的鼾声变得越来越轻微,便急忙拨打120,医生来后发现申某已经死亡。后经警方鉴定,申某系酒精中毒身亡。申某的妻儿认为,被告陈某和周某的恶意劝酒行为与申某的死亡具有直接的关系,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共计12万元。
被告陈某辩称,事发后,他因此事已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他曾与申某妻儿协商进行一定的补偿,但因对方索要70万的巨额赔偿而无法达成一致。事发当天,他确实有劝酒行为,因申某说给钱才喝酒,他才在申某喝完酒之后给了他200元。申某应该清楚自己的酒量,他是自己喝酒喝死的,现在这事儿闹到法院,他不同意进行赔偿。
被告周某辩称,他作为喜宴的“知客”,落座时看到陈某与申某赌酒挣钱,他在劝酒时,申某提出喝酒就得给他钱。周某在申某喝完酒之后,就给了他100元。他同意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但具体的责任数额,希望法院判决解决。(史智军 孙春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