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男子开路虎闯卡袭警 庭审称属激情犯罪求轻判
开着路虎车的小陆强行从医院的进口出去,被保安阻拦后不仅持铁棍追打保安,还砸了保安室。几分钟后,他的父亲闻讯开着奔驰车赶到现场。为了不去派出所接受调查,父子俩居然一起对处警的民警大打出手。
昨天下午,此案在江东法院开庭审理。
案情回顾:路虎父子拳打民警
10月15日上午11点,鄞州人民医院北门口。23岁的小陆,驾驶一辆红色路虎SUV,一定要从该医院北门的车辆进口开出去。保安上前拦阻,却遭小陆手持甩棍(《杀破狼》里甄子丹与吴京对打用的短棍)追打。
黄警官接警,与协警赶到现场,将小陆带上警车,准备回派出所。这时,小陆的父亲开奔驰S600轿车赶到,把小陆拉下警车。接着,父子俩两次将黄警官打倒在地。
经鉴定,黄警官头部、颈部软组织挫伤,右眼被戳成右眼钝挫伤、球结膜出血,已构成轻微伤。
本报第一时间报道了此事,国内各媒体纷纷跟进,此事引起全国范围的关注。
经警方深入调查,根据视频及目击者提供的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陆某父子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江东检察院依法对这对父子批准逮捕,随后起诉至江东法院。
在庭上,父子俩神色茫然声音很轻
昨天下午,本案开庭审理。
小陆上身穿一件紫色T恤,下身穿蓝色牛仔裤。他的父亲走进法庭时,穿一套灰色棉睡衣,衣领竖起,神色有些颓废。父子俩声音很轻,与10月15日袭警时的嚣张判若两人。记者坐在旁听席第一排,可两人用话筒回答法官的提问时,记者得竖起耳朵才能勉强听清。法官几次让他们大点声回话。
旁听席上,坐了许多陆某的家属,父子俩时不时往旁听席上瞄几眼。
对于控方起诉的罪状,小陆点点头,表示认罪,但他再三强调,“动手打人是我一个人干的,跟我老爸无关。”
五个焦点,双方激辩
法庭上,陆某父子的律师,与控方进行了激烈了辩论,主要围绕五大焦点:
●小伙因母亲生病焦急,才与人冲突,量刑应否考虑
辩方:小陆无前科,当天他母亲生病,情绪焦躁,在这种情况下与人冲突,属于激情犯罪,量刑上应适当予以考虑。
控方:量刑要平衡,且要遵守公平正义原则。比如一些人因为生计摆摊,在城管人员管理时,妨害公务,那么在量刑时或许可以适当考虑。但小陆的情况不同,他主要是因为年轻过于张扬,甚至有高人一等的想法,才追打保安、打警察的。行为比较恶劣,社会影响比较大。
●媒体介入是否影响处罚
辩方:媒体的大量报道加重了对陆某父子的处罚。
控方:根据刑诉法第五条,审判机关应当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其他单位、个人的干涉。媒体对公共事件有报道的权利和义务,但这与司法是否公正无关。
●富家子弟心智不成熟,社会是否有错
辩方:社会导致了某些富家子弟的心智不成熟、遇事不冷静,本案有社会原因,不能上升到犯罪高度。
控方:小陆23周岁,且在国外生活6年,是比较能干和独立的。他的错怎么能怪社会?和保安冲突、追打保安、砸保安室已经很恶劣,后来殴打警察,性质更是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且被害人构成轻微伤,根据刑法,完全符合妨害公务罪,应当定罪。
●保安、协警、城管的证言是否客观
辩方:证人证言方面,来自保安、协警、城管队员的证言可能存在不客观。
控方:证人观察角度、介入时间、个人文化、语言表达等本来就有差异,细节上的略微差异是正常的。但从全案的定罪来看,那么多证人的证言基本一致,也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采纳为定罪量刑证据。
●被打民警是否有错
辩方:被打民警的行为,是否有过激之处?
控方:从现场监控、证人证言及被告人陈述等证据上,都能看出本案民警的冷静、克制。为阻止两被告人殴打自己,民警迫不得已两次喷洒辣椒水,但他仍然没有还手,显然民警行为合理合法。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通讯员 东剑 东民 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