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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商伙同搬运工盗窃220万元货物被判无期

2012年01月31日 09:1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6名离职搬运工,伙同一名手机商贩,盗走该公司代运的诺基亚手机摄像头10箱,价值220余万元。近日,7人分别获刑,手机商贩王洪学被判无期。

  案件材料显示,王洪学曾对6名离职工人称“你们在厂里能挣多少钱?跟我干,从厂里弄出几箱货就行了。”在场的其他被告人对此提议都没有提出异议,王洪学就制定了盗窃计划,并给他们进行了分工。

  据法院查明,2011年1月9日凌晨,王洪学纠集其他6人在金鹰公司一库房内偷走诺基亚手机摄像头24500个,价值220余万元。事成之后,王洪学分给安芋等每人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他们构成了盗窃罪,对王洪学等7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9年有期徒刑。(记者张媛)

【编辑: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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