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劫杀女邻居9年后被前妻举报 一审获死刑(2)
令人震惊的真相
当年女邻居打破沉默:凶手是我前夫
转眼,9年过去了。就在办案人员苦苦寻找新的线索时,一个名叫刘红的女人前来报案,称她的前夫李申就是当年的杀人凶手。
刘红说,2002年,她和前夫李申也租住在纺西南路,和死者周某是邻居。李申当时在澡堂做搓澡工,每晚6点多上班,半夜才回家。案发当晚9点多,有朋友到家里玩,说在家后面的巷子看到李申,刘红还不相信。“我说怎么可能,他在澡堂上班呢!”刘红回忆。第二天一早,朋友又来玩,并带来一个大新闻——东边一户人家的老婆睡觉时被杀了,警察把整栋楼都围了起来。说这话时,李申正在里屋睡觉。此时刘红并没想到,这起凶杀案会跟李申有什么关系。
大约半个月后,刘红在李申的外套口袋里发现一对金耳环,耳环的接口有点变形,像是强行从耳朵上拽下来的。她问李申耳环哪来的,李申不肯说,她忽然想起,邻居们曾绘声绘色地说起过那个被杀的女人耳垂上有伤口!联想到朋友说曾在案发当晚见到李申经过楼下,她心里产生了怀疑。
在刘红的再三追问下,李申承认周某是他杀的。原来,嗜赌成性的李申为还赌债产生了盗窃的念头。2002年4月2日晚上8点多,李申翻墙进入周某租住的房子偷东西,被周某发现了,因害怕被认出,他用枕头将周某捂死在床上,并制造了强奸杀人的假象。此外,他还劫得一副耳环和一本存折。
刘红说,听到这些她吓呆了,根本不敢声张。几个月后,李申找了一家金银加工店,将耳环熔掉制成一个金戒指送给她。2003年,她跟李申闹离婚,这枚戒指在推搡中弄丢了。
当初不敢说,现在怕儿子学坏不得不说
这些年,刘红揣着这个惊天秘密,惶惶不可终日。“我一直活在恐惧跟内疚中,对李申恐惧,对死者内疚。”刘红告诉民警,她跟李申长期感情不睦,“那件事”之后,两人因为心理压力太大,更是经常吵架,有一次李申动手掐她脖子,似乎要致她于死地,她心里非常害怕,便谎称写了好多遗书,藏于多处,如果李申害她,遗书就会被发现,李申的秘密也会曝光,李申听了这话便放开了她。经过这事,刘红下定决心要离开李申。2003年7月,她跟李申离婚,带着儿子独自生活。多年来,她始终没有勇气到公安部门去揭发真相。她跟民警说,自己原本打算将这个秘密带进棺材,可现在为了儿子,不得不打破沉默了。
“哪个当妈的愿意自己孩子跟着杀人犯生活?”刘红说,当初离婚,不仅是为自己,更是为了儿子。可是父子亲情不是她想掐断就能掐断的,这两年,儿子渐渐大了,讨厌被她管教,经常跑到李申那生活,跟李申关系越来越密切。李申离婚后虽重组了家庭,也生了孩子,但在她看来,始终是陋习难改。半年多前,儿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派出所教育处理。这让她更加担心,怕儿子再继续跟李申接触,会耳濡目染变得越来越坏。此外,儿子经常埋怨她,称叛逆是父母离婚所致。她思前想后,终于下定决定说出真相,想让李申得到法律的制裁,也给儿子一个深刻的提醒。
判决
盐城中院公开审理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公安机关依据刘红的举报将李申抓获,起初,他试图狡辩,称前妻对自己不满,处心积虑污蔑自己。不过一份鉴定报告让他哑口无言。原来,9年前,警方在死者床单上找到3根黑色毛发,当年鉴定发现,一根是死者的,一根是死者丈夫的,另一根身份不明。刘红举报后,警方再次对第三根毛发进行鉴定,发现正是李申的。
2011年12月20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沉寂了9年的凶杀案。检方指控称,李申在入室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他人死亡,构成抢劫罪。李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李申的罪行给被害人亲属造成极大的伤害,至今得不到被害方的谅解,社会危害性特别严重,虽然落网后认罪态度良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因此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坐在旁听席的死者家属失声痛哭,迟到的真相和审判虽不能挽回死者的生命,却是对生者最大的慰藉。(除凶手外,其他案件相关人姓名为化名)
追问
9年后才说出真相 构成包庇罪吗?
刘红沉默9年才说出真相,构成包庇罪吗?记者就此请教了本案主审法官于浩。于浩说,包庇罪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的行为,由此可见,“包庇”的行为形式是“作假证予以包庇”,一般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犯罪分子的身份;伪造、变造、隐藏、毁灭证据;谎报犯罪分子逃跑路线或方向;等等。本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并未将李申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更没有就李申是否有嫌疑向刘红了解情况,刘红只是“秘而不宣”,不存在向司法机关做假证包庇李申的行为,因此不构成包庇罪。
刑诉法正在进行二次大修,如果此前提交的草案能够通过,“大义灭亲”将被彻底摒弃,除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有权拒绝指证亲属犯罪。盐法 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