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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民政局副局长挪用18万救济款为儿子治病

2012年02月02日 10:30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因儿子患精神分裂症,急需大笔费用,时任(福建)漳州云霄县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副局长的张某风,竟然挪用救济、优抚款多达18万元。近日,云霄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张某风挪用公款一案,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风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原来,在2008年八九月间,张某风的儿子因患精神分裂症急需住院治疗,于是他将常山开发区民政局账户上的18万余元救济、优抚款,挪作儿子患病治疗费。此后,他陆续归还部分款项,但至去年5月正式退休办理账目移交时,仍有部分未能还上。东窗事发后,张某风主动归还了被其挪用的公款,并向办案机关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审查认为,张某风身为公职人员,虽是为儿子筹钱治病才走上歪道,情有可原,但法无可恕。考虑其主观恶性不深,案发后又积极还清了所有赃款,有悔罪的表现,于是建议对其从宽处理。(海峡导报 记者 廖珍妹 通讯员 吴燕华 许烨)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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