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情场失意纵火烧商场泄愤被抓
因受情人冷落,实施火烧情人家大门的行动落空,便火烧自己工作的商场泄愤,致使商场损失2.7万多元。2012年1月30日,家住南宁市宾阳县新廖村女子马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宾阳县检察院依法批捕。
1月1日早上7时许,在宾州镇临浦街“利客隆”家电超市值守夜班的该超市员工江某还在熟睡中。此时,突然传来一阵阵急促的敲门声。江某开门一看,拍门的是该店女员工马某。正在纳闷的江某因肚子不舒服,匆匆走进了卫生间,马某也迅速进入商场。
几分钟后,在卫生间洗脸的江某闻到一股刺鼻的汽油烧焦味。江某大步跑出来看到,商场的收银台燃起了大火,而马某手里则拿着一个疑为盛汽油的塑料瓶子扔到火里。江某见状,一边报警,一边拿起被子去扑打火焰。后经过路的群众支援和及时赶到的消防队官兵奋力扑救,大火终于扑灭。而纵火的马某则偷偷溜走。
据统计,此次大火,造成商场损失2.7万多元。
案发当日上午10时许,宾阳县警方将嫌疑人马某抓获归案。经审讯,马某对其火烧商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马某与在宾州镇城中大街经商的男子陆某是情人关系。不久前,一向对其百依百顺的陆某突然间对马某冷如冰霜。陷入情感纠葛而郁郁不乐的马某遂产生报复陆某的念头。1月1日早上,马某买一瓶汽油匆匆来到陆某家门前,准备火烧大门。由于当时附近群众来往较多,马某无法下手。随后,马某来到自己打工的“利客隆”家电城宾阳二分店,接着火烧商场以泄愤。(当代生活报通讯员 林泉 白福山 吴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