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1人网上销赃特大盗车团伙获刑
辽宁省锦州市一个21人特大盗车团伙利用解码器流窜省内5市盗车24辆,并通过网络贩卖,非法获利。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日以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罪名,一审判处张涛等21人缓刑直至有期徒刑15年不等的刑罚,其中7人获10年以上的重刑。
本案的主犯张涛、田文山、陈良均为锦州市人,与另外18人在网上或互相引见相识。从2008年起,他们利用陈良擅长开锁解码技术,数次聚集在一起,酝酿盗车并通过网络寻找买家从而获利。
2009年初,张涛、田文山、吴天等人出钱,在陈良那里买了两套开本田和大众系列的解码器和一个读齿器、一把与读齿器配合做钥匙专用的钳子及钥匙料子。陈良还租了一台轿车教对方开车门锁和解码的技术,并教会使用方法。随后,这一团伙开始疯狂作案。
从2009年1月至2010年1月,张涛等21人盗车团伙先后流窜至辽宁省的沈阳、丹东、葫芦岛等5市,利用解码器和已掌握的开锁技术,作案数十起,盗走车辆24辆。在通过网络销赃的过程中,该团伙还有抢劫行为。2010年1至10月,这一团伙的成员陆续落网。
法院认为,张涛、田文山、陈良等21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抢劫罪和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罪。为此,以盗窃罪判处张涛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盗窃罪判处田文山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陈良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还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数罪并罚,对陈良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同案的其他18人均被定罪量刑。 (范春生 孙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