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输光钱借钱遭讥讽 打断牌友鼻骨被判赔
男子借钱遭讥讽 打断牌友鼻骨
家属赔偿1.7万元获得谅解,对方向法院求情从轻处罚
过节期间,亲友相聚以扑克牌“斗地主”的形式交流感情,但男子丁某因为输光了所带的钱 ,向牌友借钱扳本后遭到讥讽,在争执中出手,将牌友的鼻骨打断,身上多处打伤。赔偿1.7万元后获得了牌友谅解,牌友又向法院求情从轻处罚丁某。昨悉,青山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6个月。
2011年5月4日晚,正是劳动节小黄金周期间,41岁的青山人丁某在其朋友夏某家中,与另一男子杨某一起带彩“斗地主”。但从晚上10点到次日凌晨5时,他一直都在输钱,丁某脾气也就开始暴躁起来。等丁某输到500多元钱的时候,他身上已经没有现金了,因急于扳本,他就向夏某和杨某借钱。
“没有钱,那我们就不玩了吧,天也快要亮了,好好休息,改天再玩”,夏某说。但杨某却说话带点冲:“没钱还玩牌,输不起就不要玩嘛”。
这一下激怒了输红眼的丁某,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吵起来了。夏某在中间劝和也没有用,双方冲突升级开始动手。丁某先是用拳头击打杨某的面部,又拿起桌旁的啤酒瓶、剪刀扎杨某的身体,造成杨某鼻骨骨折、头皮裂伤及背部擦伤。随后,杨某拨打110报警。
当年7月21日,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丁某的家属积极主动代其赔偿了被害人杨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000元,并通过法院,诚恳地代其向杨某及家属表达了歉意,杨某对丁某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丁某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记者 万勤 通讯员 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