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劫案骨干逃18年娶妻生子 扶贫行善获刑15年
今天上午9时,特大跨国抢劫团伙骨干之一的邵迅在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当庭听判,因犯抢劫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8480元;邵迅退赔的在案赃款11520元,发还4位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国际列车大劫案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影响,北京铁警赶赴俄罗斯,对参与中俄列车劫案及在莫斯科当地抢劫的中国籍团伙成员进行了控制和引渡。特大跨国抢劫团伙骨干之一的邵迅,参加了当时的4个团伙中的两个团伙在莫斯科的抢劫作案,但唯独他逃亡隐藏了18年之久。其间,邵迅曾出家忏悔,漂白身份成立公司,成为了千万富翁,并用假身份娶妻生子,但他最终还是被抓获归案。
在法庭上,检方指控邵迅涉嫌在莫斯科参与抢劫10起。邵迅听后,对指控的事实基本不持异议,并表示在逃期间经常忏悔,愿意赎罪,称“愿接受任何惩罚”。
邵迅的辩护人则提出,邵迅助养贫困学生,具有认罪态度好、积极从事公益事业等从轻量刑情节,希望法院对邵迅可以从轻处罚。
经审理法院查明,1993年1月至5月间,被告人邵迅伙同朱兴金、苗炳林等人在莫斯科市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中国公民的财物。邵迅共参与抢劫10次,抢劫总价值21800余美元、7600余元人民币、50余万卢布及金戒指、金项链、手表等物品。法院审讯期间,邵迅主动退赔人民币1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迅多次伙同他人在俄罗斯莫斯科市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中国公民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指控被告人邵迅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邵迅认罪态度较好,且到案后能够主动进行退赔,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当听到法官宣判后,邵迅并没有流露出意外的神色,他表示服判,“接受法院的判决”,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