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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童喂猴被咬残手指 动物园被判担责40%

2012年02月10日 13:58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4岁男童洋洋到动物园游玩时,从围栏空隙钻入给猴子喂食,导致手被猴子咬伤。日前,长宁区法院判决孩子父母承担赔偿总额的60%,动物园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总计3万余元。

  去年4月,洋洋随父母到上海动物园游玩,他穿过笼舍外的栏杆给猴子喂食,不料右手中指被猴子咬伤。虽经医院救治,他仍留下十级伤残,花费4000余元医疗费。出院后,洋洋中指需安装假肢,又花费2000元。据专家会诊,洋洋在18岁之前需每两年更换一次假肢,成年后则需每四年更换一次,每年还需支付不菲的假肢维修费。为此孩子父母把上海动物园告上法庭,索赔16万元。

  上海动物园辩称,动物笼舍都有双层防护,包括一层铁质网状笼舍和一层金属栏杆;园方还张贴醒目标识,要求家长看好孩子,不得嬉弄、喂养动物,不得跨越栏杆等;此外园中还设有巡视人员,已尽到防护、告知、巡视义务。

  法院认为,洋洋受伤的直接原因是违反游园规定,其父母在明显警示标识下仍放松对孩子的监护,存在过失。动物园作为对公众开放的场所,每年要接待成千上万的学龄前儿童,应能预见此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但没有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因此也存在一定过错,负次要责任。(王夏迎)

【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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