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曝“黑砖窑”奴役智障人员事件 三凶手领刑(2)
2012年02月11日 11:0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倒卖
据刘贺供述,他的砖厂是和另外3个朋友合伙开办的。刘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购买原料和销售,工人招收及工种分配则由阎成负责。
刘贺称,他们把砖厂的装砖和出砖工人管理这项工作承包给了阎成,由他负责招收工人以及工人日常管理和生产工作。厂里砖机上的工人工资由财务造工资表发放,而装砖和出砖的工人工资则由阎成负责发放。砖厂的财务只对阎成发放工资,阎成每生产出来一块砖,公司给他提成0.036元。
负责招收工人,在阎成那里,却变成了买卖工人。
据邝华供述,他在找到两名智障人员后,决定以一名智障人员1000元的价格卖给阎成。
就在邝华找到两名智障人员的当天下午6点多,阎成和另外3名中年男子一起开车到了他们约定的地点。起初,阎成嫌邝华开出的价格太贵。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两名智障人员1800元的价格成交,“留200元一起吃饭”。
这样的交易在阎成看来,如同一桩普通的买卖一样正常,付了钱,“权属”就变了。
事后,公安机关问及为何不给智障人员发工资时,阎成说:“他们都是我买来的。”
【编辑:马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