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青春期手淫致生理障碍 猥亵男童致人死亡
(江西)丰城一男子猥亵男童致人死亡
2年前12岁男童离奇失踪被抛尸荒野 2年后再次猥亵男童落法网被判死缓
2009年,一具难以判定死因的男童尸体出现在丰城市蕉坑乡一座荒山的水沟里,引起当地群众恐慌,家长们担心孩子的人身安全,纷纷接送上下学。
丰城警方走访排查寻觅凶手,因没有确凿证据,此案一度陷入僵局。2011年,随着一起猥亵男童案的成功破获,凶手最终“浮出水面”。日前,罪犯黄某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小学生被害案最终尘埃落定。
12岁男童离奇失踪尸现荒野死因难辨
“警察同志,我儿子出学校上厕所,一直没有回来。”2009年5月7日22时许,丰城市蕉坑乡村民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其儿子易某失踪了。在向派出所报失踪后,易某的家人始终没有放弃寻找,当月22日,众人在该乡庆功山上的一条水沟内发现了一具男孩尸体。
丰城市公安局民警闻警而动,立即调集大批警力赶赴现场勘查。由于当时温度较高,时间太长,尸体高度腐烂,肉眼无法辨别死者的身份。通过技术手段,警方最终确定死者就是半个月前失踪的易某。
“易某被两只蛇皮袋包着,袋子里有不少各地各式的学生校服。”据办案民警周井忠回忆,易某上身穿的是丰城城区某中学校服,下身则是该城区某小学的校裤。此外,尸体旁边有一根长90厘米的铝合金密封条,在距离尸体三四米处还有一根长度相同的密封条。
由于尸体腐烂严重,而尸体无骨折无明显伤痕。在江西省公安厅、宜春市公安局法医专家的多次鉴定下,仍然难以确定易某的确切死因。
随后,警方在走访中了解到,五年级学生吴某是最后一个见到易某的人。案发当天,易某邀吴某到校外上厕所,易某跑去摘枇杷,并将其中几颗丢给吴某吃。“我上完厕所后捡起枇杷,在寝室门口等,但他始终没有回来。”
警方以物找人排查2个月无果
易某离奇失踪并遇害的消息很快传遍了附近乡镇,一时间谣言四起,部分家长为保证孩子安全,专程接送子女上下学。
“成立专案组后,我们很快明确了侦办思路,那就是以物找人。”周井忠说,由于死者很少有出校门的生活习惯,身上没有零花钱,抛尸现场离学校不远,警方划定第一现场为小学周边的坪上村。针对死者身穿多件校服、凶案现场遗留下的铝合金封条等线索,民警在附近村民家中、学校及其他有关场所开展走访排查。
同年6月,专案组民警走访了189户村民、调查相关学校40多个班的学生。由于家家都有类似的编织袋、铝合金封条,民警并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在调查的同时,警方及时公布案情,设立案件举报箱悬赏线索,希望能发动群众的力量检举揭发。但随着时间一天天推移,始终缺乏相关证据。
男童遭猥亵逃离时咬伤嫌犯手指
2011年5月5日,丰城市铁路镇某村小学生聂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该镇铁路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一名男子猥亵。据聂某回忆,当日7时许,他独自骑着自行车去学校,途中遇到了一名骑蓝色三轮摩托车的男子。该男子叫住他,向他索要卫生纸,并趁其不备强行挟持他到附近山上进行猥亵。随后,聂某的姐姐来到附近,看到弟弟的自行车丢在路边,于是大声呼救寻找,聂某听到了呼喊,这才挣脱了这名男子。
聂某向警方提供了几条很有价值的线索,他模糊记住了车牌号码,并告诉民警自己在挣扎时咬伤了该男子右手的一根手指。此外,聂某向警方反映,2010年9月份,同校的一位学生欧阳某在村子里玩耍时,也被一名骑着蓝色三轮摩托车的男子挟持到山上猥亵。侦查民警随后来到聂某被猥亵的现场,发现了大量各种型号的中小学校服、蛇皮袋等物件,凭借着多年的职业敏感,民警立即联想到了2009年的易某被害案。
“这三起案件侵害对象类似、作案手段类似、作案场所相同、现场遗弃物类似,极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警方决定三起案件并案侦查。
嫌犯谎称被割伤环形伤口露马脚
民警迅速出击,再次开展大面积的排查工作。2011年5月8日,排查民警在坪上村村民黄某家中走访时,发现一辆可疑蓝色摩托车,牌号与聂某提供的号码一致,且黄某手上有伤。
然而,黄某一直狡辩,声称手指是被铝合金划伤的。“割划的伤口应该呈线形,而他的伤口呈环形,明显是被人咬的。”周井忠说。落网后,黄某最初只是供述了猥亵两名儿童的犯罪事实,但对杀害易某一事却只字不提。通过相关技术手段,黄某最终低头,承认自己猥亵易某并致其死亡。
据警方透露,此前2010年的排查走访中,民警曾经将怀疑的视线锁定在黄某身上,但是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一直无法采取行动。
心理扭曲多次猥亵男童
据悉,黄某在城郊开了一家铝合金店,平日老实巴交,很少与人争执,他的落网,让周围不少人感到意外。
据了解,黄某在青春期因为一次偶然手淫导致生理障碍,他羞于启齿,感到苦恼却不愿就医,时间一长竟慢慢扭曲到想探究男孩生理奥秘。于是,他利用为学校安装铝合金窗户的机会,频繁出入各个校园,看见宿舍门前晾晒的校服,便顺手牵羊偷走。据黄某称,他收集了几十余件校服,睡觉时穿着这些校服才能入睡。
2009年5月7日,黄某来到小学对面的公共厕所,刚好碰到了易某。见四下无人,黄某便动了邪念,对易某进行猥亵。慌乱之中易某大声呼救,黄某则下意识用手捂住他的嘴巴,导致易某的死亡。随后,他将易某尸体藏匿在厕所旁,直到第二天深夜才抛尸荒山。
为掩人耳目,黄某故意将易某校服替换,同时将家中剩余校服分两次丢弃在附近荒山。黄某称,案发后他羞愧自责交加,心态更加扭曲,难以克制再次作案的冲动。趁着返回蕉坑乡之际,他又分别猥亵了2名男童。(新法制报 文/杨根龙 记者 王旭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