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校园内抢劫女生73元获刑4年
2012年02月13日 17:48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男子高校行窃,被学生当场抓获,在试图逃脱的过程中,男子持匕首将学生手指割伤。今天(2月13日)上午,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抢劫案。
去年10月19日上午7时许,被告任某等人开着小车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转悠,瞄上了去教学楼自习的女生廖同学。任某从衣袖里拿出镊子,将其钱包偷走,并迅速转移赃物,把钱包递给同伙袁某,袁某随即把钱包里的73元钱拿出放到自己身上,并将钱包丢弃路边。
这一幕正好被廖同学身后的几名男生看到了,随即去抓任某,任某挥舞着手中的匕首试图挣脱,学生侯某的手指被匕首割伤。随后,几名学生协力将任某控制转交警方。
天心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任某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三千元,袁某另案处理。(潇湘晨报 刘志杰 黄姝 董娟娟)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