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省区市交通违法记录实现联网 可共享信息
2012年02月15日 09: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15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2月1日,随着福建基本完成采集录入交通违法记录信息的转递工作与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的同步衔接,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记录已实现联网。
联网后,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重庆、云南、甘肃、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信息可以共享。
【编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