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捂死亲儿自杀未遂一审被判8年
2012年02月16日 15:4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此前本报关注的广州市番禺区一黄姓女子捂死一岁多儿子案,日前番禺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黄某与丈夫结婚后,因双方性格、生活习惯及黄某怀疑丈夫与其他女子有暧昧关系等原因,两人感情长期不和,黄某渐生自杀念头,又担心儿子会受苦,遂决定杀害儿子后再自杀。
2011年4月26日下午,黄某在番禺区沙头街住处内,用枕头捂住儿子口鼻,致儿子窒息死亡。之后,黄某用割脉等多种方式试图自杀,因被闻讯赶到的亲属及消防人员解救而未得逞。庭审中,黄某否认对其故意杀人的指控,辩称自己只是过失,其称自己只是因为与丈夫在电话中吵架,一时情绪激动,不想儿子吵闹,才用枕头捂住儿子口鼻导致儿子死亡。
公诉人指出,黄某用枕头捂住一个一岁多的不具有反抗能力的幼儿头部,时间稍长必然会致其窒息死亡,这是一个社会一般人都能预见的生活常识。且从黄某电脑中提取了一份自书文档,该文档详细叙述了其蓄意杀害儿子后自杀的缘由,足以认定其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认定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该案是因感情纠纷引发的家庭悲剧,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罗坪、崔杰锋)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