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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发布 公开裁判文书给力

2012年02月21日 09:0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编者按

  近10年来,中国社科院每年以“蓝皮书”的形式,推出中国法治发展年度报告,堪称法律界的一件盛事。2月20日,《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2)》如期而至。这已经是中国社科院的第十本《法治蓝皮书》了。

  和往年一样,《法治蓝皮书》对上一年度法治发展状况进行全面总结。既肯定取得的成绩,也分析存在的不足,并预测未来一年的法治发展形势。

  法律界人士最期待的,是蓝皮书中的“法治国情调研”部分。它在法学领域引入实证性研究方法,围绕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数据分析和专家解读。今年首次推出《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2011)》;对重庆和广东的民主法治实践进行了调研;对“裸官”的监管发布了调研报告……

  《法制日报》每年都对《法治蓝皮书》进行报道。鉴于今年蓝皮书内容丰厚,又是蓝皮书出版十周年,本报特开辟专刊予以充分报道。

  首个《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月20日在京发布。报告披露,司法透明受到各级法院的重视,网站正在成为法院公开信息的重要平台。但总体上看,法院网站建设情况落后于政府网站。

  该报告已经收入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2012)》。

  海南高院深圳中院分别折桂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于2011年启动中国司法透明度调研和测评活动,以法院网站的信息公开情况为视角,考察对象包括26个省、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未含括民族自治区的高级法院和较大市的中级法院。

  调研内容为五大版块(满分100分):法院工作信息(满分20分)、诉讼指南(满分20分)、审判信息(满分30分)、执行信息(满分15分)、司法统计数据(满分15分)。

  调研和测评结果显示,高级人民法院总分排前五名的依次是:海南、上海、广东、江苏和北京。

  在测评的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中,总分排前十名的依次为:深圳、厦门、成都、宁波、长沙、广州、海口、无锡、杭州、徐州。

  9成以上被测评法院建有网站

  被调研的26个高级人民法院100%建有网站;43个较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有39个中级人民法院建有网站,占90.7%。

  调研发现,绝大多数法院重视推进司法透明工作,司法信息的公开渠道、公开力度、公开范围都有所扩大。法院网站在推进司法透明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在提高。

  很多法院网站设置了“法院概况”、“诉讼指南”、“裁判文书”、“法院公告”等栏目,方便公众获取有关信息。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一个统一的网站平台对外发布信息、进行在线服务,既节省了信息化资源,又保证了信息发布的统一协调,方便公众查询本省法院的信息。另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网站首页专门开辟了司法公开活动专栏,提供信息公开目录导航,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询信息。

  目前法院网站域名的选择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依托中国法院网,域名以chinacourt.org为后缀;另一种是自建网站,域名以gov.cn或者.org为后缀。依托中国法院网可以有效节约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但部分接受调研组访谈的地方法院工作人员反映,依托中国法院网存在服务无法满足自身需求的矛盾,且自建网站能突出自身特点,今后如何统一值得有关部门关注。

  在线服务功能逐步建立

  随着中国网民人数的增多,为了满足网民网上办事的新需求,有些法院没有止步于仅仅将网站作为单向发布信息的平台,而是建立和完善在线办事功能,如提供网上预约立案、网上查询案件进度等服务。

  比如,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在线服务平台分为当事人服务区和公众服务区。在公众服务区设有三维诉讼引导系统,其中包括法院的地图及乘车路线,进入法院之后的角色模拟,方便公众身临其境地了解诉讼、立案、旁听、查阅、拍卖等程序信息。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还采取动画解说的形式,帮助公众了解相关信息,非常人性化。

  利用新媒体庭审直播方兴未艾

  利用新媒体对庭审过程进行直播,是近年来各地法院推动司法公开的一项新举措。为此,调研组对法院网站发布的庭审直播预告、庭审直播以及庭审直播回放等信息进行了调研和测评。

  结果发现,有些法院非常重视庭审直播工作。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均建有专门的视频直播网页;无锡视频直播与太湖明珠网合作,借助专业资源提升司法公开的水平。11.5%的高级人民法院和9.3%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正在开庭审理的案件直播信息,34.6%的高级人民法院和30.2%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的视频信息。

  裁判文书上网很给力

  公开裁判文书对于法制宣传、法学研究、案例指导、统一裁判标准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督促法官秉公判案、认真撰写裁判文书,对确保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可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

  调研发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推动下,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落实得较好。92.3%的高级人民法院和83.7%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网站上设立了有效的裁判文书栏目,84.6%的高级人民法院和79.1%的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栏目内的信息可以全部打开。

  为了提升裁判文书获取的便捷性,许多法院将裁判文书按照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类型进行分类,有的还配有裁判文书搜索引擎,方便公众快速查找到自己所需要了解的裁判文书。例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文书公开系统较为完善,配有文书助手,可以查阅所有的文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司法文书还可以在线评论。还有的法院(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展示栏目中公布了优秀文书和较差文书,起到奖优惩劣的作用。

  但是在裁判文书上网方面,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如:裁判文书更新不及时。只有19.2%的高级人民法院和27.9%的中级人民法院对各类裁判文书均进行了及时更新。再如,有些法院在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忽视了对当事人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有的法院在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包含了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等详尽信息。报告指出,在当前个人信息保护状况混乱的情况下,法院的这种做法极有可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曝光“老赖”力度仍显不足

  “执行难”是目前法院面临的最大问题,为此,最高院《关于确定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决定》指出,“人民法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设置曝光台或列明不履行债务者名单会对“老赖”构成一定的舆论压力,有利于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但调研发现,仅有个别法院(如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广东高级人民法院)提供不履行债务信息查询系统,仅有8家高级人民法院和12家提供曝光台栏目,分别占30.8%和27.9%。

  虽然对“老赖”曝光力度不足,但多数法院在网站上设置了专门的执行栏目。有53.8%的高级人民法院和41.9%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网站上设置了有效的执行信息栏目。有的法院(如成都、宁波、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将执行信息集中在一起,设置了专门的执行公开网。法院在执行栏目中,提供了执行案件常识,包括立案条件、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遗憾的是,提供执行公告的法院很少,在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中分别只占15.4%和23.3%。

  《报告》最后指出,司法透明方面虽然可以找到宪法及诉讼法等方面的依据,但是具体的操作性依据欠缺,当前主要依靠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内部文件的形式进行推动,随意性强、系统性差。《报告》建议,推动司法透明必须加快相关立法进程,明确法院在公开方面的义务、责任以及公众的权利。(万学忠)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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