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杀死继母获无期徒刑 称看守所里更像家(图)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对杀死继母的少年李子言作出判决,法庭更改了指控罪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子言无期徒刑。对于这一结果,李子言表示不上诉。
此前本报曾报道李子言童年时因父母离婚而遭遗弃,并因怨恨杀死继母一事。庭审时,检方认为李子言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并建议对他从轻判处死缓。
昨天上午,李子言被带进法庭,他一个人低着头,孤零零地站在被告席上等候宣判。
法院认为,李子言因对赵某不满,故意持械刺扎赵某胸部一刀,致赵某死亡,但是他当时只是想扎伤赵某,不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因此应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此外法院还指出,鉴于此案是家庭矛盾累积所引发,因而对李子言从轻处罚,判处他无期徒刑。
-对话李子言
相比之下看守所里更像家
>>针对判决
判我死刑都无所谓
记者:对于判决什么态度,还上诉么?
李子言:不上诉,我觉得在看守所挺好的。
记者:为什么?是感觉进了监狱或看守所倒比在社会上流浪强?
李子言:相比之下我倒觉得这里面挺像家的(哽咽),一天三顿饭饿不着。所以判我无期徒刑或者判我死刑都无所谓。
记者:为什么说判你死刑都行?你不想活着吗?
李子言:活着有什么意思吗?死了无牵无挂的多好。
>>回忆童年
同学都说我是野孩子
记者:开庭时,你说被母亲抛弃后的9年里,总共在家的时间也没超过一年,那这些年你是在哪度过的?
李子言:12岁从家里出来,想找工作吧,太小没人敢要。12岁之前我在大兴的孤儿院待了1个月。我小学毕业考试都是在那里面考的。从小到大没被人看得起过,同学都说我是没人要的野孩子。后来人家说我有家,在孤儿院待不下去,我自己跑了出来。
出来后我去了河北冠县找了个工作,在KTV里当服务生。干了两三年,2005年回北京找工作,那时我十六七岁,还是没人敢要。只能帮人家上街发小广告。我当时那么小,也不知道发小广告违法,结果被城管给逮着了,拘留了几天。
记者:你没跟城管的人说你的情况吗?
李子言:没说。我不需要别人同情。出来之后还是没有生活来源,没办法我跟着那帮人去偷东西。结果被抓住了判了两年。2009年才被放出来。
>>流浪生涯
最难时7天没饭吃
记者:流浪这些年你生活最难的时候是什么状态?
李子言:最难的时候7天没饭吃。那年我18岁,冬天跑到包头去打工,结果刚到那边就把钱丢了,手里一分钱没有。白天我饿了就喝凉水,晚上就在一个大桥底下睡觉。7天实在饿得不行了,我找了一个小饭馆,跟老板说来包头打工把钱丢了,7天没吃饭了,让我干几天挣够了路费就回北京。人家还不错,给了我点饭吃,让我干了半个月,挣够了路费我才回的北京。
记者:你这20多年总的感觉是什么?
李子言:……挺烦的。从我妈把我扔下的那天起,我再也没流过泪。
>>难忘母爱
虽遭遗弃但不恨她
记者:还记得你妈把你扔下时的情景吗?
李子言:我妈那天好像是拉肚子,带着我上街道办事处想要点钱看病,人家不给我妈就闹。办事处的人把我叫出去,说怕吓着我。等我再回来我妈就不见了。我问“我妈呢?”他们说:“不知道。”从那天起我就再没见过我妈。
记者:你恨你妈吗?她把你扔下了。
李子言:不恨。我小时候上学的学费都是我妈卖血给我交。我爸不给抚养费,我妈没有工作,又没有技术,也是没有办法。
记者:跟你妈还联系吗?李子言:我的手机里存着我妈的电话。我妈离开我几年之后,有一次我爸让我上牛街办事处去自己办低保,正好在办事处碰见了我妈。那是这些年我唯一见了我妈一面。
记者:你们母子见面有什么感觉?
李子言:没感觉。我对他们俩都没感觉。我妈告诉我她又结婚了,那边也有一个孩子比我大3岁。她说她住在永定门,给我留了一个电话,让我有困难去找她。我手机里那个带M的就是我妈的电话,我想跟公诉人说,帮我查出来,等我到监所后给我妈打个电话。
记者:你打电话想跟你妈说什么呢?
李子言:我想知道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个亲人。因为我妈说过,我遇到困难时她还会帮我。
>>总结人生
长这么大没开心过
记者:你认为你父母对你尽到责任和义务了吗?
李子言:他们要是尽到责任和义务,我就不会到这里来了。我觉得他们就不应该把我生出来。
记者:这么多年你有过开心的时候吗?
李子言:好像还真没有,一次都没有过。
记者:你有朋友吗?李子言:没有。
记者:这些年有人关心过你吗?
李子言:我在劳教所时碰上过一个柴妈妈,对我挺好的。我在劳教所里吐血她带我去看病,衣服破了帮我缝。在柴妈妈身边时我找到了母亲的感觉。现在我觉得唯一对不起的人就是柴妈妈。
记者:对你父母或者其他的父母有什么想说的吗?
李子言:有孩子的父母最好不要离婚,离婚倒霉的还是孩子。 (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