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度入狱不悔改 强奸女同事“三进宫”
2012年02月22日 10:56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内蒙古籍男子阿某曾两度犯诈骗罪被判刑,然而,出狱后的阿某仍不思悔改,在酒店当保安期间又将罪恶之手伸向女同事刘某。近日,记者从兴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阿某因强奸女同事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
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8日晚8时许,阿某与朋友刚某及同事刘某在新华东街某餐厅吃饭喝酒。当日晚11时许,阿某与刚某及刘某一起回到某宾馆房间,后刚某离开房间,只剩阿某与刘某在房间内聊天。看到刚某已走,阿某便对刘某采取殴打、威逼等手段,强行与刘某发生性关系。
兴庆区人民法院认为,阿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刘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遂做出以上判决。(记者 蒋宏宁 通讯员 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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