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卖淫女潜逃4年投案自首被公诉
2012年02月22日 15:3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男子陈某以嫖娼为名伙同他人抢劫卖淫女,潜逃四年后,最终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投案自首。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检察院以抢劫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陈某与同案犯许某均系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因一时手头缺钱,二人打起了抢劫“小姐”的主意。2007年7月6日17时许,许某通过网聊“选中”了受害人黄某与赵某作为抢劫目标。当晚9时许,陈某与许某来到朝阳区某小区黄某的暂住地。以嫖娼为名骗开房门后,二人持刀威胁,抢走人民币670元、四部手机及银行卡等物。
案发后,同案犯许某被抓获归案,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而犯罪嫌疑人陈某则潜逃到外地以打工为生。
2011年11月30日,潜逃了四年多的陈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张蕾 崔立美)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