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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规亮剑“萝卜招聘”的背后:关注网络舆情

2012年02月25日 11:59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违规招聘案例引起重视 连续5年搜集网民意见

  ● 针对个别的“萝卜招聘”现象,重庆新规规定,如果对招聘对象设置了限制性条件,就必须举证说明理由,否则就要去除该条件

  ● 对于规则运行监督问题,重庆新规规定,让纪检部门对招聘信息审核、抽查招聘过程、处理应聘者的投诉等进行全程监督

  □视点关注

  本报记者徐伟

  本报通讯员彭克斌

  本报实习生邓予

  “内部招聘”、“人情招聘”、“舞弊招聘”、“萝卜招聘”……近来,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招聘中涌现的“暗箱操作”事件,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在这种背景下,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无疑似一剂强心针,引起社会公众的诸多关注和热议。尤其是新规中“面试低于60分要给说法、考官应在面试当天或前一天从考官库随意抽取产生、面试全程录像以备查验”等表述,更是相当惹眼。

  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披露了出台暂行办法的台前幕后。

  据透露,一年前,2011年3月7日,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门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的营私舞弊等现象发出通报,并首次对外公布了5起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典型案例。“重庆市人社局选择在这个时机公布新的事业单位公招办法,正是响应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回应老百姓的期待,希望出台一套兼顾科学和公平的事业单位公招办法。”这位负责人表示。

  有分析人士认为,重庆市人社局此举正是对类似“萝卜招聘”现象的一次“亮剑”,对保证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平和公正有着重要的意义。

  出台背景

  5年时间搜集各方意见

  李韬,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专业2010级研究生,正在重庆一家事业单位实习。即将面临找工作的他,对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比较感兴趣。

  对于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办法的前景,李韬表示“很期待”。

  李韬告诉记者:“回避规则、考核招聘人员的范围等条文写进新办法,可以说为求职者开辟了一条比较公平的竞争道路。”

  记者了解到,自2006年出台了《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以来,5年多的时间中,重庆市人社局一直在探索如何修正和完善这个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一个创新的制度。如何通过公招营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我们也是负重前行、积极探索,尽管不可能一步到位,但是非做不可。”这位负责人如是说。

  据介绍,在过去的5年中,重庆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不断收集来自考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民等对于该办法的评价和反馈。同时他们从2010年起便着手修订和完善这套规则,通过召开各片区座谈会、论证会、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人事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建议,总结以往的经验做法、纠正不科学的规定、探索事业单位招聘的新路子。

  重庆现共有1500多个事业单位,46万多名工作人员,仅2011年事业单位就公开招聘了1300多人。虽然基本都属于公益类事业单位,但是行业多、分布广、类别多是其特点。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系统不同,它强调分类分级。因为要招到适合岗位、有特殊技能的人才,事业单位希望拥有更多的招聘自主权。

  “这就需要我们的管理办法做到科学与公平的有机统一。”这位负责人说,“既要给用人单位以多样灵活的招聘权,又要给应聘者以公平的竞争权。”

  新规新招

  明确杜绝“萝卜招聘”

  “重庆出台的这6个配套性文件,基本涵盖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全过程,如此系统完整地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的行政性文件,在全国人事领域是比较少见的。”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副教授刘艺告诉记者,这些规范性文件将充斥着裁量空间的人事招聘予以规范化、制度化,使人事招聘活动有了一些显性的标准,是法治进步和人事管理水平提高的表现。

  “比如它规定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必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这是很人性的规定。”刘艺说,“分数不及格实际上是对考生给予了负面评价。说明理由制度一定程度上会减少考官因个人偏见而不公正评判的情况发生,也是尊重当事人人格、保障当事人权益的一种表现。这种程序性权利的设定是正当程序理念的体现。”

  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要给说法”的规定,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笔试有可能出题过偏过难、导致考生分数不及格,但是面试是较能看出一个人综合素养的环节,如果面试成绩低于60分还被聘用是不合理的。所以规定了60分这个门槛,低于这个分数的考生无论笔试成绩多少都不能进入拟聘名单。这样既缓解了笔试不科学的地方,又筛除了不适岗的人员,让人事招聘更科学公平。

  针对个别的“萝卜招聘”现象,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了“不准随意设置限制性条件,防止‘因人画像’、‘量身定做’,确保应聘人员不因民族、性别或者身体残疾而受歧视”。事业单位每个具体岗位需要的人才都不尽相同,如果强行规定应聘条件只会使规则僵化、对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干涉过多。但是市人社局会对每一个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进行审核并统一发布,做到招聘信息、过程、结果的全公开。如果对招聘对象设置了限制性条件,就必须举证说明理由,否则就要去除该条件。

  运行监督

  “非常关注网络舆情”

  重庆市某事业单位高级经理人齐女士认为,光有一个细致的公开招聘办法还远远不够。

  “因为有权势的人总会想到别的操作办法来回避规则,或者干脆破坏规则。”她认为,新办法刚开始执行的时候必然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阻碍,因此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和惩罚力度。“好的法规如果没有执行监督,那么也只是一张空头支票。”

  对于规则运行监督问题,重庆市人社局这位负责人说,他们已让纪检部门对招聘信息审核、抽查招聘过程、处理应聘者的投诉等进行全程监督。“其实我们非常关注网络舆情,只要当事人投诉并拿出证据,我们都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对于这套规定,刘艺持肯定态度。“我们可以很明显的感受到规章制定者想要保障面试者权利的良好愿望,它对于招聘的程序性问题规定得非常细致。”刘艺说。

  不过,刘艺建议,应该规定考生有面试评分情况的查阅权,同时应该明确规定人事争议的救济渠道。

  对于这些问题,重庆市人社局这位负责人回应说,查卷涉及严格的程序问题,在任何考试中都不会规定能自主查阅试卷。面试的题目和答案涉及保密问题,如果公布就无法重复利用。而且也会让考试机构渔翁得利,有从中牟取暴利的机会。至于人事争议的救济,可以向纪检部门、人事主管部门等投诉。

  虽然李韬觉得新办法真正落到实处或许还有一定难度,表面的公平或许无法完全杜绝暗箱操作,但他还是认为该办法的出台是一个发展与进步。

  “有一个相对科学与完善的招聘规则是很有必要的,至少给了应聘者一把衡量的尺子。”李韬说,“改革都是循序渐进的,至少社会是在朝着更加公平与公开的方向走,我们就应该多些信心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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