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孕妇未遂致流产获刑
2012年02月29日 08:1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趁邻居丈夫不在家,潜入房间强奸怀孕两个月的孕妇小梅,孕妇极力反抗致强奸未遂但却流产,近日,41岁男子李朝军被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庭审期间,李朝军仍坚持称“这不是事实,案发时我在睡觉”。
但是,小梅未成年的大女儿当晚见证整个案发经过。法院认为,李朝军欲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并致被害人轻伤,因遭反抗强奸未遂,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张媛)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