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多万 5涉事者受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多万元,何氏众福公司五人昨在深圳受审
董事长声称自己并非老大
以开发农产品项目为名,何氏众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氏众福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余万元。昨天(28日),该公司董事长何某生及4名员工分别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何某生当庭否认指控,他表示自己只是被招来做“老大”,每月领取8000元左右的工资,真正幕后老板另有其人。昨天到场的多位被骗的老人均向记者表示,当时因为在公司的开业典礼上,深圳市某领导表示该公司的董事长是他的老战友,希望大家支持,这才让他们彻底放下心来投钱,没想到竟然被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多万
根据检方查明,2010年10月,深圳市何氏众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何某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该公司成立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可获高额回报、签订“借款合同”为名,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集资。
检方查明,从2010年10月起至2011年3月案发,何氏众福公司共向300余人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630.2万元,所有款项进入何氏众福公司后,除一小部分(共计人民币352251元)用于返还被害人利息外,并未投入该公司对外宣称的任何项目,而是被人提取后去向不明。何某生在明知何氏众福公司没有任何实际项目的情况下,仍然对外宣传公司所谓的“项目”,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吸引社会公众向公司集资。
另外,从2010年10月起,被告人徐某玉、邵某儒、廖某梅、廖某燕4人分别化名后受雇于何氏众福公司,担任业务员工作。其中徐某玉进入公司后,以在公园、街道等处派发宣传单或电话联络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介绍何氏众福项目,以投资可获得高额“利息”为由,吸引他们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向何氏众福公司投资。根据检方查明,该4人分别发展25至60名不等客户,吸收资金52万元至123.5万元不等。
公司董事长称另有幕后老板
昨天,何某生在法庭上否认检方指控,极力撇清自己与何氏众福公司的关系,他辩称,自己并非何氏众福公司的真正老大,幕后老板另有其人,他只是被聘来做董事长,每月领8000元左右工资,并没有财权和人事权,对公司运作情况也不了解,只知道业务员负责拉业务,但均与他没有关系。当法官询问幕后老板情况时,何某生表示不认识,只知道其姓何,曾多次找人打听,但均未果。
第二被告人徐某玉在庭上虽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表示“认罪”,但她在向法庭陈述时却丝毫不提犯罪经过。她称,自己2010年10月通过罗湖人才大市场应聘进入何氏众福公司担任业务员,工作内容是向荔枝公园等地的路人派发传单,传单上主要介绍公司的檀香木产品,包括笔筒、珠链等。如果卖出产品,她可获得3%的提成,每月工资1500元底薪加提成,工作几个月来工资最高不过3000元。对于让市民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一事,徐某玉则极力否认,表示自己从未干过。
香蕉园不是何氏众福公司的
庭审结束后,刘阿姨(化名)告诉记者,2010年10月,她在大剧院前广场散步时接到了何氏众福公司的传单,上面介绍了公司所从事的产业,包括檀香木、果园等,还配有照片,希望市民踊跃投资获取高额收益。而真正让她下定投入11万元决心的原因是,2010年10月何氏众福公司成立时,深圳市某领导前往现场,并在讲话中说称“何某生是我的老战友,农业项目很有前景,如果大家有闲钱多多投资”。
多位老人均告诉记者,他们正是因为有了副市长的讲话,才彻底地放下心来,将钱投进公司。他们最少的投资了1万元,多的达到数十万元。吉大爷告诉记者,在何氏众福公司组织去高州所谓“考察香蕉园”时,他就发现了端倪,当时果园旁边竖着牌子,上写有“何氏众福公司”字样,但吉大爷过去随手一晃,牌子随即出现晃动,“很明显是刚刚立上的,香蕉园也并非是何氏众福公司的”。吉大爷说,他共投入了9万元,在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每个月领到了2000多元的“分红”,事发后他再未领到钱,连本金都没有拿回。(记者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