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女性权益争议课题:性骚扰、如厕、产假(2)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引争论 反家暴纳入立法计划
就在新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颁布的2011年8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其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遵循“男方买房女方陪嫁”传统习俗的中国社会,新解释在社会引发强烈争议。支持的声音认为,新规定是在提倡一种比较积极的婚恋观念。有了这样一个司法解释,恐怕以后在谈婚论嫁时,很多新人会更注重情感。但反对者大都指出,新法在主观上要求“男女平等”,却不能忽视客观存在的不平等因素,社会中的女性处于弱势地位。
褒贬双方各有自己的立场和价值判断,但有声音指出,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新司法解释忽略了我国城乡家庭之间的重大差别,在中国农村,“从夫居”的婚姻模式仍是主流,农村妇女一旦遭遇婚变,恐怕大多数都会落个“净身出户”,仅仅依据城市环境而作出的法律规则,很难保证能公正公平地保护农村妇女的婚姻家庭权利。
还是在2011年的8月,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曝出“家暴门”,经过媒体不断介入采访,此事件在2012年演变成一个公共事件,让“反家庭暴力”在全社会进行一次的普法教育。
在最近几年的两会上,“反家暴立法”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词语,全国妇联自从2008年起就多次在两会过程中上交有关“反家庭暴力立法”的提案。经多方努力,反家暴立法终于在2011年下半年得到了正式的立项论证,并纳入今年人大的立法计划。
分析认为,经过去年的社会讨论,婚姻家庭领域妇女权益的保护,无疑将成为今年妇女工作的主要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