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国:“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修正草案
2012年03月08日 09: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3月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中新网3月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今日介绍,“尊重和保障人权”已被写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王兆国在会上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作出说明。
王兆国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共110条,“尊重和保障人权”已被写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王兆国说,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刑事诉讼法在程序设置和具体规定中都贯彻了这一宪法原则。
王兆国说,考虑到刑事诉讼制度关系公民的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刑事诉讼法,既有利于更加充分地体现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宪法原则。
【编辑:邓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