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拘禁前男友索要3万元青春费 曾经同居半年
2012年03月09日 08:5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同居半年索要3万青春费,女子不惜纠集他人绑架拘禁前男友。昨日,英德市公安局通报一宗非法拘禁案,3名参与绑架拘禁的犯罪嫌疑人落网。
2月21日晚上8点,英德城西派出所接事主何某明报警,称2012年2月20日晚上8时,其在英城浈阳中路君玉街被5名持刀男子胁迫上了一辆湘H70×××的吉普车,随后被拉到英城白沙村委会的防洪堤边,威胁其拿人民币3万元,否则就不准离开。因一时无法筹足钱,何某明被多次威胁和转移地点,直至21日晚上8时许才将何某明释放。接报后,英德公安迅速出警展开侦破。
经初步调查,何某明于2009年在肇庆市德庆县做工程期间,与一名娱乐城女子牟某华(27岁,四川省泸州古蔺人)同居,半年后分手,当时牟向何提出要赔偿青春费3万元,何某明没有答应。后来,何某明到英德市英红镇发展。2012年2月16日中午,牟某华到英德并约何某明在市区梅花路某饭馆见面,何某明被牟某华纠集来的7名男子用刀威逼,写下一张3万元的欠条后离开。2月20日晚上8时,牟某华纠集莫某乐等5人以还钱为由将何某明非法拘禁长达20多个小时。
2月23日上午8时,莫某乐、李某华、谭某康等3人准备再次绑架何某明时,被伏击民警当场抓获。经审讯,莫某乐等人对参与非法拘禁何某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俊 刘汉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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