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总结去年立法 修改制定了一批重要法律
3月9日下午3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郭金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2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14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4件。
吴邦国表示,去年常委会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更加注重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更加注重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关于去年立法工作的加强,吴邦国说,一是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他表示,修改刑事诉讼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仅本届以来就有2485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相关议案。常委会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去年8月、12月进行了初审和再审,并决定将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他指出,二是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了一批重要法律,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强制法、兵役法、居民身份证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作出了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等,常委会还审议了民事诉讼法、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和精神卫生法、出入境管理法、军人保险法、资产评估法草案等。
吴邦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更加注重法律体系的科学和谐统一;三是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完)
专题:2012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