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杀妻案被告抽泣认罪 二审是否有小三成焦点
文裕章拔管杀妻案二审开庭 检方就一审判三年缓三年判决提起抗诉
昨日,曾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的文裕章拔管杀妻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由广东省高院派法官审理。
2009年2月16日以后,很多人都记住了这个名字,狠心“杀”妻的文裕章。当日,他拔掉了患病妻子身上的呼吸管等医疗设备,妻子胡菁不久死亡。事件引起了广泛争议,法院一审判决文裕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此,深圳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提出抗诉。
记者王纳、练情情、章程通讯员范贞、冯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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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拔掉呼吸管致妻死亡
2009年2月9日20时许,胡菁在位于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家中昏倒,丈夫文裕章和胡菁母亲肖桂莲等人将胡菁送至龙岗雪象医院抢救。次日凌晨零时许,胡菁被转至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疗。治疗期间,胡菁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压,但只能靠呼吸机维持。
同月16日下午3时许,文裕章在ICU病房探望胡菁时,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病房内的护士、医生等人见状上前制止,但文裕章一直趴在胡菁身上阻止,并称要放弃治疗,说不想救了,病人太痛苦了。当日下午4时许,胡菁死亡。傍晚6时24分,民警通知文裕章到华富派出所接受调查,晚上7时许,文裕章自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法医鉴定,证实胡菁昏迷及颅内出血是由其自身脑血管畸形破裂出血所致,是自身疾病所致,排除她昏迷前头部受外伤的情况,证实其住院期间有自主心跳,而无自主呼吸,由呼吸机维持呼吸,被文裕章拔去气管插管之后致呼吸停止死亡。
2010年12月9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受害人胡菁的母亲认为一审“重罪轻判”,向深圳市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深圳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提出抗诉。
庭审
昨日下午的庭审持续了约两个半小时,期间检察员与辩护人的观点针锋相对,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及量刑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焦点1
文裕章是否有小三?
昨日,检察官认为,种种证据足够证明文裕章对妻子不忠,作案的动机并非其所述的不想妻子受苦。
检察官出示证据,显示文裕章在妻子卧床期间,频繁与另一名年轻女子通电话,根据移动的记录,两人通话时间有时是1个小时,最长的甚至超过3个小时,而且往往是在三更半夜时。在文裕章被看押在看守所时,该女子还给文裕章发了很多暧昧短信。因此,检察官认为,两人的关系已超越了普通朋友关系,说明文裕章对妻子不忠。
对此,文裕章辩驳说,他和这名女子是普通朋友关系,刚认识3个月,因为工作上的需要,所以比较谈得来,那些长时间的通话,都是该女子对文裕章进行开导安慰。对于暧昧短信,文裕章表示当时自己已经在看守所里了,事后看到这些短信也觉得莫名其妙。
文裕章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这些暧昧短信只能说明这名女子个人的想法,与文裕章无关。
焦点2
是否得到家属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虽然文裕章赔偿了胡菁家属128万元,但是胡菁的家属并没有出具对文裕章的谅解书,此后还曾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这说明被害人的近亲属并未达成对文裕章的谅解,社会矛盾并未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