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民居深夜遭强拆事件被质疑系黑社会犯罪(3)
白岩松:
其实他是政府工作人员的一部分,一会儿还有问题可能要向你来咨询。
这个问题依然是一个大大的问号,谁该为这样的一个强拆,不,谁该为这个深夜发生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来负责呢?
解说:
据了解,遭遇强拆的几户居民住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是当时的哈尔滨市松花江拖拉机厂,为解决职工住房而修建的平房,由于历史原因,六户居民中只有一户有房产证。2010年春节期间,尽管动迁单位曾召开过一次会议,但关于于赔偿等相关事宜却一直未能能谈妥,就这样两年过去了,直到现在补偿协议仍未签订。
市民 唐玉华:
我说这个房子按照你们没有房产证处理,就800块钱一米,就这样回答我们,我们肯定是接受不了。
解说:
开发商介绍,他们与这六七户居民的动迁补偿一直在商谈,但由于只有一户有1997年办理的房产证,其余几户居民都没有提交合法的房屋证据,对于没有房产证的住户,每平米800元的补偿标准,是当地棚改政策所规定的。
顾金平:
说建筑面积50平米以内的面积部分,救助补贴标准为建筑面积是每平方米800元,超出50米以上的面积救助补贴按建筑面积每米是300元进行补偿。所以对他们来说是觉得不可思议的,有一个最大面积的滕先生家,两处房子是60多平,才得48000元,还没有达到哈尔滨最低的房屋补偿标准,所以现在被拆迁这六户都没有具体跟开发商谈拆迁的补偿协议。
解说:
而据无房产证的居民讲,虽然他们没有房产证,但的确是松拖厂的公住建房,他们能提供厂里当时的相关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认为,他们的房屋应该参照哈尔滨市政府2010八号文,及哈尔滨市处理整地拆迁中违法及历史遗留建设问题的若干意见中的照房屋给予补偿。
顾金平:
开发上认为你是无产权的,无手续的这样的房子,我只按800块钱一米给你做价,居民是说我这个房子属于历史遗留的问题,应该按照八号文的条例上,历史遗留的建设应该给予这样的补偿,我们是在办理了这些手续以后,然后交了相关税费以后,按有证的来进行补偿,他们的焦点就在这儿。
解说:
未补偿,甚至未签订补偿协议,也没有评估机构确定房产价格,居民房屋就被暴力拆除,这是国家法律所不容的违法行为,严重背离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中,关于先补偿后搬迁的规定。而手持凶器,深夜强拆更是违反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强拆的规定。按照新的拆迁条例,超时不搬迁,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大学法院教授 王锡锌:
即便是法院,即便是有权的实施强制拆迁的部门和人员,都是决定不允许这么做这个在我们《行政强制法》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个就是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当然了如果你无权的人来做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白岩松:
强拆这个词是可以存在,但是变成一种行为,它必须是通过司法程序最后来法院来执行,任何其他的部门和人都没有权利这么干,但是这件事情毕竟还是发生了。
接下来我们就要继续连线在前的记者顾金平,顾金平您好。
顾金平:
岩松。
白岩松:
这个棚户区改造,如果要论拆迁的话,究竟该是谁负责?好像是拖了很久了?
顾金平:
棚户区的改造,整个拆迁在2011年的时候哈尔滨市政府发了一个文件,应该是由全市统筹,由各区房屋征收部门,也就是所在区的道里区的房屋征收办公室来负责行拆迁的。
白岩松:
为什么拖了这么久,因为我们注意到2010年就开过会,到时候现在也一直是拖而未决,为什么协议一直达不成谈不笼?
顾金平:
的确,在拆迁须知我们看到了拆迁的期限是自2011年的1月12日起至2011年2月11日止,实际上现在已经过了拆迁须知上过了整整一年了,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我们也跟居民沟通了,居民采访告诉我说,拖迟了一年多是因为没有任何的第三方对他们的房屋进行评估,做价评估,另外同时也是他们只是进行了一次的拆迁通知通告,后面就没有再下文了,也没有任何的部门跟他们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白岩松:
非常感谢顾金平给我们带来的介绍,谢谢。
其实还有媒体的报道是价格谈不笼,比如说附近的房子都是8000一平米,但是说给你们800就完了,原因节是其中只一个房产证,其余没有房产证,但是在哈尔滨自己也明白这个道理,也是比如说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要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进行评估,评估决定。但是也是有关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大家想想看,这六户居民住的房子,已经住了40年了,这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所以哈尔滨也专门出台了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这里也有一个相应的做法,但是显然没有照这些相应的做法去做。
更让人会感到格外的触目惊心的是,在去年的1月征求过两次民意的拆迁条例正式出台之后,我们都觉得松一口气,因为终于有法律的雨伞给我们带来的更多的安全,但是谁也没想到去年1月开始实施这样的条例之后,强拆的新闻依然在我们的眼前不断的出现,直至发生这种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来我们再关注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