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中学校长订购校服收受贿赂16万 获刑10年
“三打两建”在行动
市中级法院举行“三打两建”集中宣判大会 7宗涉及制假售假或商业贿赂案件宣判
虎门威远职业中学前校长孙进辉收受校服生产厂家16万元贿赂 终审获刑10年
前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三打两建”集中宣判大会,7宗涉及制假售假或商业贿赂案件宣判,16名犯罪嫌疑人齐齐获刑。在7宗案件中,涉及假烟、假冒食盐、假商标的案件各有两宗。
另外,虎门威远职业中学前校长孙进辉涉嫌收受商业贿赂一案也进行了终审宣判,孙进辉因在2006年到2010年的5年间收受某校服生产厂家总共16万元的贿赂,被判有期徒刑10年,是7宗案件的案犯中被判刑最重的。
【商业贿赂】
收钱后校长把生意派给他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从2006年2月至2011年,孙进辉先后担任公办学校东莞市威远职业高级中学负责人和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制衣厂老板蔡桂清为了与孙进辉搞好关系以承接威远职中的校服生产,先后5次向孙进辉行贿共16万元。孙进辉则利用职务权力,为蔡桂清承接威远职中校服生产提供了便利。2011年6月东窗事发,两人同时被刑事拘留。2011年9月1日,孙进辉的家属退回16万元赃款。
前日,孙进辉和蔡桂清同时接受了法庭的判决,孙进辉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蔡桂清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孙进辉前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为自己辩护:“蔡桂清以前的工厂在学校内,工厂的人员出入、保安工作、垃圾清理等都需要我去协调解决,蔡桂清出于感激,才每年送钱给我。”孙进辉还称:“我收取的16万元绝大部分都用于帮助学校发展,或者同其他教职工吃吃饭增进关系了。”
蔡桂清则告诉记者,由于服装生意难做,孙进辉作为威远职中校长,可以直接指定让谁供应学校的校服,所以就“主动送钱,希望长期有业务可以做”。
【盐】
包装是名牌 内装工业盐
法院查明,张某爱、徐某利从2010年11月开始受雇在长安镇一出租屋内加工不合格食盐,二人将工业用盐倒入自动化包装机,将盐粉分装到假冒的“粤盐”牌食用盐包装袋中,再交由陈某斌和王某青运走、销售。
张某爱和徐某利从中获取1元/箱或1.2元/箱的加工费提成。仅2010年11月,张某爱、徐某利共生产、包装假冒“粤盐”牌食盐约5300箱,按实际售价23元/箱~35元/箱计算,价值约15多万元。
法院认为,张某爱和徐某利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两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参与时间较短,依法对两人减轻处罚,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王某青则在另一宗案件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商标】
iPhone商标产自出租屋
犯罪嫌疑人叶某胜、施某阳以宇皆电子厂的名义,雇用梅某山、彭某胜等人,在塘厦镇非法加工手机,冒用“iPhone”、“NOKIA”等注册商标。
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4人前日同时获刑,投资人叶某胜、施某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梅某山、彭某胜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在另一宗案件中,王某志伙同刘某辉自2010年2月开始租下了石排镇一出租屋作为造假窝点,聘请胡某锋等工人生产假冒“CHIVAS”品牌洋酒瓶盖,同年3月4日被查获,当时在窝点内查缴印有“CHIVAS”标识的洋酒瓶盖成品2.8个及酒瓶铝圈、标贴等一批。
市中院认为,王某志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王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