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称激情犯罪占故意伤害案近八成 男性多靠酒劲(3)
2012年03月26日 08:1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女性冲动不容小觑
据了解,在西城区检察院查办的涉嫌激情犯罪的73人中,有3人系女性。她们均与被害人相识,并因某种原因长期结怨,由某一事件激烈冲击后,产生犯罪动机,将对方殴打致伤。如陈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许某与嫌疑人陈某系亲属关系,二人素有房产纠纷。2011年4月29日,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陈某即持木棍将许某打伤,造成其多处软组织损伤,右尺骨冠状骨折。经鉴定,许某所受为轻伤。
“事实上,涉嫌激情故意伤害犯罪的嫌疑人主观恶性并不深。”承办此类案件的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说,从某种程度上讲,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大多属于在经济收入、权利享受、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弱势人群,容易衍生对社会和他人的仇视,并认为正当的手段难以满足自我权益。因此,在遭受外界不良刺激时,容易出现不可抑制的情感宣泄和暴力行为。
检察官认为,只有关注弱势人群,增进社会公平,缓解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人群的生存压力,使其重新树立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平复其嫉妒怨恨、打击报复的不良心态;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并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的矛盾化解功能,将故意伤害激情犯罪的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故意伤害案件,特别是激情故意伤害案件的发生。(通讯员 鞠璐 记者 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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