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上海“楼倒倒”贪官一审被判无期 曾获劳模称号

2012年03月28日 14:54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楼倒倒”贪官吴顺弟一审被判无期

  涉案总金额2800余万元构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宗罪”

  曾荣获“上海市劳动模范”荣誉,最终却因贪欲落马。昨天下午,市一中院对闵行区梅陇镇原党委副书记吴顺弟案作出判决,判决其构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宗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吴顺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308万余元,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36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挪用公款697万余元进行营利活动,应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开庭时,吴顺弟对检方指控自己贪污308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不承认受贿和挪用公款。认为被指控的受贿部分是自己作为公司股东投资的利润分红,是合法所得。至于挪用公款罪,那只是自己当时资金紧张,短期借用后肯定会归还的。

  法院审理后查明,吴顺弟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成立房产公司,开发梅陇酒家地块。2007年底,闵行检察院陆续收到群众联名举报,后经法院查实,吴顺弟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308万余元,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00余万元,挪用公款697万余元,涉案总金额2800余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

  为此,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 宋宁华)

【编辑:张志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