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主任贪拆迁款2千余万 辩称是为困难户着想
时间:3月28日
星期三
地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目击者:本报记者 李松 黄洁
今年49岁的杜平勋,曾任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主任,行政级别为正处级。虽然职务不高,可胆量不小。任职期间,他不仅利用职权贪污拆迁款2000余万元,而且还向多家企业索贿财物336万余元。杜平勋此前还曾在丰台区建委任副主任。
今天上午,杜平勋因被控贪污、受贿两项罪名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9年12月,杜平勋利用担任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负责丰台区永合庄村和北天堂村村民搬迁工作中,指使永合庄村村主任苏益清等人利用4份虚假的拆迁补偿手续,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863万余元。此外,2010年年初,杜平勋还在负责丰台区永合庄村和北天堂村村民搬迁、地铁房山线轨道交通丰台段北天堂村征地拆迁工程工作中,以北天堂村27户村民购买安置房名义,贪污拆迁款1500万元。其中500万元被用于个人使用,另外1000万元被用于其个人公司。
对此,杜平勋在法庭上辩解称,永合庄村和北天堂村搬迁过程中,永合庄村村主任苏益清找到他,跟他说村里有11户困难户买不起房子,为了补贴这些困难户,他们才想出要虚构非宅基地拆迁的办法骗取拆迁款。
而根据调查显示,采用上述手段骗得的863万余元,永合庄村只用了300万元,其余的钱都被杜平勋贪污了。他花130万元给自己买了一辆进口越野车,剩下的就都转入了其个人注册的河北京南种植有限公司。
对于其被指控贪污的第二笔1500万元,杜平勋辩解称,转入其公司的1000万元,是要转给一家公司用于增资,对方承诺用1年就归还,因此不能认为是贪污。而起诉书显示,这1000万元最后也被那家所谓增资的公司,以施工费用的形式支付给了杜平勋。
今天庭上,杜平勋表现得非常配合,甚至拒绝律师为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