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组长盗货转卖淘宝店主 5涉案人各领刑罚
上海某化妆品公司化妆品组组长张倩伙同他人窃取公司化妆品,再放到淘宝店卖出,捞得“外快”数万元。近日,张倩等5人因监守自盗,其中3人分别被青浦区法院判处3年半至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外2人被判缓刑。
2006年7月10日,张倩进入上海某化妆品公司上班并担任化妆品组组长,负责车间内料体、设备的收发及保管。刚到单位,张倩便发现许多同事将化妆品拿出去卖,从而捞“外快”。
2010年3月初,张倩的丈夫王家华结识了经营化妆品淘宝店的李鸿险,后者正打算找一个便宜又可靠的化妆品供货源。王家华向李鸿险说了张倩的职务,李老板一听有点门道儿,决定铤而走险。回家后,王家华与张倩商量,张倩欣然应允。
一年内,张倩从公司窃出大量化妆品,由丈夫销售给李鸿险及另一名经营化妆品的淘宝店老板周静言。其间,张倩还向包装车间保洁工赵小雅提议盗窃公司化妆品,后也由王家华分别销赃给李鸿险和周静言。至案发时,张倩夫妇共获利4万余元,李鸿险获利3万余元,周静言获利1万余元,赵小雅获利1万余元。
公安部门检查涉案人住处时,从张倩、王家华住处扣押价值13.5万余元的化妆品,从赵小雅住处扣押价值8956元的化妆品,从李鸿险住处扣押价值2397元的化妆品,从周静言住处扣押价值5507元的化妆品,后全部返还给张倩所在的化妆品公司。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倩、王家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事先预谋,由张倩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单位财物,而后由被告人王家华销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张倩又伙同被告人赵小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家华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代为销赃,被告人李鸿险、周静言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3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岳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