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记者疑因举报医院院长被砍伤 行凶者辩称一时冲动

2012年03月31日 08:3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电视台记者疑因举报医院院长被砍断腿骨》报道追踪

  行凶者被判刑五年五个月

  2010年10月18日,福建省龙岩市电视台制作人邓村尧在大街上被他人砍成重伤。邓村尧认为,此事与他调查举报龙岩市新罗区龙门卫生院院长郑剑辉有关。2011年11月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此事。

  2012年3月30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宣判,判处砍人者陈仰波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与《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起诉意见书》显示,砍人者陈仰波知道郑剑辉和被害人邓村尧有纠纷,欲为郑剑辉出头教训邓村尧。2011年8月5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上,陈仰波承认其与郑剑辉的关系为“好朋友”,但之前与被害人邓村尧素不相识,砍伤邓村尧是“一时冲动”,无人指使。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被告人陈仰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邓村尧因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76126.24元。

  对此判决,被告方表示不会上诉。但邓村尧表示,要坚持上诉。他说:“法庭方面并没有说明,陈仰波是否被人指使。虽然判决书中提到:被告人陈仰波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多次对公安人员的讯问沉默不语,在犯罪动机等细节上有违常理……但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记者 王帝 实习生 许文苗)

【编辑:肖媛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