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建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使用情况集中公开
所有政府机关的信息公开年报全都未提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使用及人员情况。这是今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以下简称“调研组”)对外发布《关于“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结果。报告指出,在各级行政机构按时发布年报的比例不断提升的情况下,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加大核心数据的公开力度是今后年报发布工作的重点课题。
经费人员信息零公开
根据报告披露,在被调查的59个国务院部门、26个省和直辖市政府以及43个较大市中,国务院部委年报按时发布率高达97%,省级行政机关和较大市行政机关年报按时发布率均为100%。另外,年度报告中披露主动公开信息数据的情况较去年有所改善。53个国务院部门、26个省级政府、42个较大的市政府在年度报告中提供了主动公开信息的整体数据。
但报告同时显示,没有一家行政机关在其2011年度的年报中提供上一年度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和经费使用情况,也没有列出2012年拟投入经费和人员信息。
报告主笔人、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艳滨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核心数据是监督和评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今后年报发布应明确公开范围和公开标准,应该在年报中公开各类依申请公开数据和经费人员投入情况数据。尤其是在我国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有必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网站建设运营)方面经费人员使用情况纳入年度报告集中公开。
依申请公开情况不理想
报告显示,关于依申请的各种数据比如申请总数、申请量居前列的事项、经审查受理申请的情况、答复分类情况(如公开、不公开、部分公开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数量情况等,信息透明度不高。据悉59个国务院部门中仅有9家提供了投诉的数据,仅占15%。
报告指出,全部调研对象中,仅有大同市的年度报告声明2011年未收到依申请请求。但在2011年,“调研组”曾用大同市提供的在线系统提交申请,系统显示提交不成功后,又按照大同市政府网站公布的电子信箱发送邮件,提交了申请,邮件显示发送成功,且邮件一直未被退回,但截至目前仍没有收到回复。若大同市年报公布情况属实,则证明其依申请公开形同虚设。
调研还发现,个别地方政府以本级政府办公厅的年度报告作为本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在具体数据统计方式上也五花八门。比如广东、江苏等省公布的是办公厅受理的申请总数;湖北、湖南公布的是省政府及省级部门受理的数量;还有的公布的是包含全省各地市的受理数量。统计口径上缺少标准,是各地方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数据差别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吕艳滨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使用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等,恰恰是考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恰恰在这个环节,“信息不存在”、“影响社会稳定”、“涉及国家秘密”等语焉不详、牵强附会的理由成了拒绝公开的借口。年报只有多披露实质内容,才能实现立法“让公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初衷。
年报查询便捷性有待提高
报告还显示,有3家国务院部门网站无年度报告栏目,年报查询不便。
吕艳滨向记者介绍,很多行政机关的年报发布位置较为随意,使得年度报告栏目流于形式。比如有的国务院部门没有设置年度报告栏目,而是将年度报告交叉放置于“新闻动态”和“理论研究”栏目中。有的省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内是政府工作报告,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通知公告”栏目下才能找到。有的市级政府网站设置了年度报告栏目,但却将年度报告放置在“综合政务”栏目中。还有的政府机关年度报告未公布在本级政府网站上,而是发布在上级政府网站或者其他网站上,甚至通过搜索引擎也无法查到。
报告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制定年度报告的编写发布标准。(记者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