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带10余人打砸拆除公厕 称已掏钱买地(图)
前晚10多人拿着铁锤砸公厕
“这地我掏钱买的,砸!” 争夺铁锤中,一名公厕管理人员受伤
房地产公司:这块地是我的,有权拆除
金水区城管局:即便是你的地,事前也应沟通下,涉嫌损坏公共设施
前晚8点46分,金水区公厕管理服务公司负责人苏经理来电说,晚7点多, 彭公祠街太康路公厕处,10多人拿着铁锤砸公厕,一名看守公厕的工作人员受伤。
记者追访
“这是我的地方,砸!”10多人拿着铁锤就砸
昨天上午9点40分,我来到现场,太康路公厕主体建筑未现损坏痕迹,南侧化粪池的围挡受损,地上还有好些砖块,化粪池的门歪歪斜斜的。
公厕管理员李灵花手系绷带站在旁边。
李灵花说,前天晚7点左右,10多人来到化粪池处,有穿保安制服的,也有穿便装的,不问青红皂白拿着铁锤就砸围墙。
李灵花跑去制止,这伙人不理,其中一人说:“这地我掏钱买的,是我的地方,砸!”
10多人又开始砸。
周边一商户报了警。听说有人报警,这伙人马上撤了。
李灵花要夺铁锤留作证据,争夺中,她的手臂和两手指受伤,医院鉴定软组织损伤。
是谁要砸化粪池
这座化粪池高于地面1米左右。李灵花说,平时环卫车停在马路上,粪便靠管道排到车里;受损后,粪便也难排出去。此外,围挡本有约3米高,现在只剩1米了。
公厕正前方贴有一张标牌,上面显示:编号034,名称太康路公厕,面积55.2平方米,管理单位系金水区公厕管理服务公司,主权单位为金水区城管局。
是谁要砸化粪池?李灵花和另一公厕管理员指着公厕后几栋房子说,是新泰康机电城物业管理所为,当时还有一副总带队。至于原因,他们听说是公厕挡住了机电城地下停车场,前年就有人来拔过,也被阻止。
随后,金水区公厕管理服务公司业务科柴科长和李灵花等人来机电城找负责人时,遇到一男子,另一公厕管理员告诉我:“他是机电城负责人。”
“这块地是我买下来的,包括公厕的区域,打掉围墙做消防通道用,我等会儿把土地证复印件拿给你看。”这名男子说,他姓陈(音),是金岸(音)公司负责人。
“不给你们说了,土地证你们自己去土地局问,我也不提供。”说完,陈某和随行几人离开。
房地产公司这地“是我花钱买的”
返回途中,李灵花看到另一名男子,称当晚带队砸公厕的就是他。
我上前询问事发原因。
男子自称姓张,供职单位为河南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认当晚行为系他们所为。
他指着供电局家属院的围墙说,以这为界,包括公厕,都建在公司购买的地块内,公司已向政府出钱买了这块地,他们有权拆除。
随后,公司负责人陈某也来到现场,并让工作人员拿来土地证原件。
我看到供电局家属院、彭公祠街系红线边界。我提出拍照,被对方拒绝。
陈某说,这地是“出让”的,不是“划拨”的,“是我花钱买的”。当时政府以“熟地”卖给他;“熟地”就包括土地上的附属物,就是说公厕都是他的。考虑到周边居民如厕方便,他一直没拆,保留至今。
陈某说:“围挡上面的砖是我购买地块之后砌的,按法律讲这属违法建筑,砸违法建筑有什么不合理的。”
提起原因,他又撇开之前说的消防通道,说砸掉围挡,目的是拓宽停车场出口,让小区多停些车。
金水区城管局
即使在你土地权属内,事先也应沟通
公厕占用的是开发商的地块?柴科长说,还不清楚,但公厕建在前,小区建在后。
我向公厕主权单位金水区城管局咨询。城管局市容环卫科孙科长说,尚不清楚土地权属是否归开发商所有。退一步说,即便归这家房地产公司所有,但公厕属于公共设施,系政府固定资产,拆除、移走公厕,应该先向城管部门申请、申报,按照“拆一建一”的原则,待选好新公厕地点后再执行。
河南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时,事先是否告知了公厕管理人员或管理单位?
李灵花、柴科长和孙科长均表示没有接到过申请或申报,“从没沟通过”。
砸化粪池围挡的行为已经涉嫌损坏公共设施。金水区公厕管理服务公司已报案。
柴科长说,这种行为也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除、移动、封闭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当经市、县、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原地重建确有困难,需要易地建设的,由建设单位按重置价补偿。”
存在权属问题的公厕不止这一处
据统计,目前金水区共有约150座公厕。其中老式水冲式公厕约有110座,使用年限都较长。
以太康路公厕为例,这座公厕建了20多年。
这一带实施改造,出让地块后,开发商称公厕占在自己地盘上了。
孙科长说,类似情况之前也出现过好几次,使用年限较久的公厕所在地块被转让的,或多或少存在这种权属问题。有些开发商拆除公厕开发利用,也不异地重建。
此外,公厕用地都是临时选的地方,所占地块并没“土地证”,政府出让地块,主要是规划、土地部门负责。把公厕所在区域出让给开发商,作为公厕建设部门的城管局并不知情。(记者 冉小平/文 周甬/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