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狱重操旧业运输毒品 车内藏万粒麻古被查
为牟利铤而走险运输毒品获刑,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4月19日,经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石修亮因犯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被告人石修亮,现年30岁,男,系湖南省辰溪县人,2008年11月5日因犯运输毒品罪被辰溪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出狱后来到云南务工。
为牟暴利达成犯罪共识
2010年6月21日晚,胡某(已判刑)与云南籍男子“大清”(在逃)将被告人石修亮及黄某、陈某、向某(均已判刑)召集至云南普洱市的某宾馆房间时,提出以5元每粒的价格要被告人石修亮、黄某、陈某、向某等人帮其运送一批麻古至湖南常德的临澧县,石修亮等人均答应。
精心策划租车运输毒品
按事先的分工,由“大清”出面,胡某出资,石修亮邀约黄某一起通过熟人许某出面担保,以黄某的名义从云南省普洱市某汽车租赁中心租得一辆越野车,准备用作运输毒品麻古的交通工具。23日上午,胡某、黄某、向某、陈某及石修亮与“大清”等人分乘租借的越野车及胡某另借得一台轿车来到云南景洪市将购买的10100粒麻古放到越野车上并返回了普洱市。当日18时许,“大清”、胡某乘坐轿车,石修亮及黄某、向某、陈某乘带有麻古的越野车相继从普洱市出发驶往湖南常德方向。
做贼心虚高速上落法网
6月25日11时许,当向某、陈某及“大清”换乘的越野车在途径湖南省沅陵县筲箕湾路段杭瑞高速1096k+500m处时,因越野车未按规定悬挂牌照被交警叫停接受检查,向某害怕所运输的毒品被查获,故假装解手将其车上的麻古藏于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的草丛中,被交警发现,陈某、向某即被当场抓获,并缴获麻古五捆共计10100粒,净重954.14克。经鉴定,该批麻古中甲基苯丙胺的含量为18.57%。
案发后,被告人石修亮于2011年12月8日在其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颜丹 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