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楼道杀人藏尸案公审 凶手当庭请求判其死刑(2)
事发后想误导死者家属
2011年10月13日下午,开着面包车回到小区的李某,找了把匕首,决定就在自家楼下动手。晚上7点,李某弄熄了楼下的灯。其后,李某就等在消防通道内,等待着进门的人,“大概7点20分左右,李某的邻居阿丹走了进来,他趁着阿丹背对自己时,用胳膊勒住了阿丹。
“她反抗得很激烈,并且开始呼喊”,李某当时就掏出了那把匕首,对着阿丹就扎了过去……“那时我很害怕,怕她再次呼叫”,李某提到了“猛扎”一词,“在将她拖到消防通道后,又对着腹部、胸部猛扎”,其后将其藏尸在电梯窨井内。
李某还打扫过现场,“我先用手套擦血迹,其后将外套脱下来继续擦”,回到面包车上“缓释”心情后,他上了4楼,回到自己家睡觉。
“当时电梯门开的时候,我看见地上有没擦干净的血迹”,次日清晨6点多钟,他拿来了酱油,并将其泼洒在血迹处用以“掩盖”。其后,他将匕首和阿丹的皮包扔在了自己店附近的厕所内,并拿着抢来的阿丹皮夹中的“大概60元钱”跑路。
“我用死者手机发短消息,是想向她的家属表示道歉”,他这样分析自己案发次日跑路前,用阿丹手机发给肖子的那条短信。
在公诉人、法官的反复询问下,李某承认,“第二个原因,我想误导她的家属”。
死者正在准备怀孕
肖子与阿丹都是南通人,恋爱多年,于3年前结婚,肖子在浦口高新开发区上班,阿丹在栖霞一开发区的大型企业上班。“小伙子白白净净人又老实,女孩子不但能干还漂亮”,多位夫妻俩的亲属介绍,小夫妻俩都是80后,结婚后一直恩爱有加。
庭上的肖子一直坐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原告人席上,低着头,不时望着李某。
“我们提取的被害人手机案发第二天与其丈夫的通讯记录”,公诉人读着肖子回复给自认为是阿丹(实则为李某)发送的短信。
肖子:你到底在哪,全家人都很挂念。
“阿丹”:对不起,我没脸见你。(其后阿丹手机一直关机)
肖子:别说傻话,赶紧回来,我在家等你。
肖子:无论发生了什么,请记住,我都是爱你的,赶紧回家吧。
听闻这段话,肖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捂着头痛哭起来,眼泪顺着鼻尖一滴滴地滴落。
多名阿丹的家属表示,虽然两人都收入颇丰,2011年年初买了辆轿车,但家庭观念非常正统,“女孩近期已经开始备孕,两人准备要孩子了”。
被告请求法庭判死刑
“家本该是幸福、安全的港湾,可是被害人却是在离家几米远的自家楼道内被人杀死”,南京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以少有的动情语气对该案分析,“从被害人身上80余刀的伤口来看,被告的主观恶性极强,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他们建议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李某是湖北人,今年33岁,早年来南京打拼,现在江北一商铺做制作广告牌的生意。家中有妻子,还有一名6岁大的女儿,“也就在李某羁押期间,他的妻子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其代理律师透露。
“我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也知道自己罪大恶极”,他将自己80余刀劫杀女邻居的动机总结为“自己当时太害怕了,所以就猛捅”。
“我请求法庭判我死刑”,李某低着头,“我刚出世的儿子,到现在我一眼都没看过,我希望死前能让我看一眼”。
死者家属:别想用30万买命
阿丹的舅舅,作为附民原告代理人,为肖子以及阿丹的父母,向李某提出了54万元的民事赔偿。
李某回答“认可”,并表示会积极赔偿,“不过现在家中没这么多钱”,因此只能算是“尽量”,其代理律师表示,“李某曾经和我说过,希望通过捐献器官的方式用以赔偿”。
对此,阿丹的舅舅动了气,“开庭前,李某的父母曾经找过我们,说这54万元太多了”,能否支付30万元,前提是“保下他们儿子的命”,他越说越激动,“这样的凶犯,80余刀捅死素昧平生的人,天理难容,竟然现在还有‘花钱买命’的想法”。
“我们坚决拒绝这样的做法,一定要判凶手死刑”,阿丹舅舅表态。
就在李某即将带往羁押室前,阿丹的母亲以及多位亲属痛哭着斥骂李某,并扬着拳头试图冲上审判区,被法警拦下,其后与被告人家属方发生了肢体推搡,阿丹的母亲被推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