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少女遭毁容案双方没有形成共识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9月17日,合肥某中学一名17岁的中学生陶某因求爱不成,将汽油泼向一名16岁的少女周岩,将其烧成重伤。昨天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对此案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9点持续到了下午6点,不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方面,双方没有形成任何共识。案件争议点究竟在哪里?未来走向如何?
昨天上午8点45分,周岩坐着轮椅被抬进了庭审现场。由于刚做完手术,加上见到被告陶某某后,情绪激动,周岩两次被随行医生带离庭审现场。
周岩的母亲李聪:周岩在庭上就是哭着喊着,然后被她的医生拉走啦,她看到他肯定就是又害怕又激动,从陶汝坤的出现,就一直哭到走。
周岩的父亲告诉记者,庭审的人证是周岩的小姨,物证包括打火机、周岩的裤子等都在法庭上一一呈现。周岩和陶某某分别对事发当时的情况做了陈述。
周岩父亲:检察院在公诉的时候,陶汝坤说周岩打他了,周岩说他点了火,说周岩死吧,这两句话在同一个场合同一个时间,是他们两个人在房间,没有任何人作证的。陶汝坤说周岩打他了,检察院在公诉的时候就采纳了。但是周岩说的,陶汝坤点了火说你去死吧,公诉的时候就没有采纳。
究竟多少毫升的打火机油淋在了周岩的身上?被告方给出的数字是100毫升。这一关键问题周岩方面并不认可。
周岩父亲:我们辩护人在庭上带来了同样的雪碧瓶,倒了点水进去,问陶某某这是多少,他答不出来,问这个瓶子的容量有多大,他也答不出来。周岩的伤残鉴定也出来了,按照100毫升,是绝对烧不成这样的。
案件刑事与附带民事诉讼合并审理,周岩的代理律师王亚林介绍,他们觉得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诉讼,最终公诉机关认可的是故意伤害罪。
王亚林:量刑认为应该是有期徒刑10年以上,我们认为应该是无期徒刑,而且这个案件应该是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不应该由基层法院审理,被告人在现场关于他打火机是不是故意点着,或者是意外事件,总共有四种不同的说法。有的时候说碰着了,有的时候说掉地下了,有的时候说是按的。
民事部分,周岩方面提出了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在内的共100万出头的费用赔偿。周岩的小姨李云说,民事方面最核心的花销也最大的是后续的医疗费,他们希望法院能接受他们的申请,对后续医疗费做出鉴定。
李云:民事赔偿的鉴定它没有做,按常理来说,这次庭是开不了的,我们这个民事赔偿就没有办法去说,民事赔偿这个鉴定没做的话就意味着周岩以后医药费这一块无着落。
王亚林律师评价,昨天的庭审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王亚林:案件的事实,双方的关系,案发以后的情况,有没有积极救助,以及对方对于周岩提出来的关于民事赔偿的任何一张小额的发票,全部都提出了异议。
民事方面,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同意调解。不过照周岩方面的说法,他们拿出的哪怕是一张几十块钱的辅助治疗器具的发票,都受到了被告陶某某方面的质疑。庭审结束时,法官问到陶某某是否愿意表示歉意,陶某某和他的父亲向周岩道歉。
李聪:陶汝坤的父母,他爸爸道歉了,他妈妈还是拉着他爸爸就走了,陶汝坤爸爸说道歉了,我说要出自内心的去道歉,又要付出实际行动,我感觉这才是真正的道歉。
庭审结束后,陶某某的父母和律师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直接驱车离开。案件将择期宣判。周岩的代理律师王亚林也没有把握案件什么时候会有结果。
王亚林:因为我们申请后期的治疗费用进行鉴定,而这一块儿,法院在庭前没有说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如果法院同意的话,这个新的证据,就需要在民事部分要开庭,这是第一。第二,关于本案的伤残等级鉴定,公安机关鉴定成一个是五级,属于严重残疾,一个是八级。周岩的母亲在北京委托一个国家级资质的一个鉴定机构,按照道路交通的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更加严格一些,(鉴定为)两个五级,两个九级,一个八级。因此我们对公安机关的伤残等级鉴定提出异议。
周岩今天将返回北京,继续接受治疗。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陶某某会如何量刑?双方是否会达成调解协议?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张秋实 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