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追尾受重伤 被起诉负全责
2012年04月28日 14:17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湖南省株洲市人沈某无证醉酒驾驶一辆摩托车造成追尾交通事故,致1人重伤。2012年4月26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沈某提起公诉。
2011年12月21日21时25分许,被告人沈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湘B2U453号普通两轮摩托车沿建设北路由北往南行驶至铁路桥路口,遇李某驾驶湘BY3533号小型轿车同向行驶在其前等候交通信号灯时尾随相撞,造成被告人沈某受重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株洲市石峰区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沈某无证、醉酒驾车,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沈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无证、醉酒驾摩托车,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且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熊江华)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