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杀广美副教授凶徒一审获死刑 称将上诉(图)
27日下午,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李晨遇害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法官宣读判决书称:被告人张保保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张保保听到判决后当庭表示要上诉。
判决书显示,今年24岁的张保保是河南省驻马店市人,小学文化程度,案发前无业。2011年9月,其因涉嫌劫杀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李晨被刑拘,随后被公诉。
此前开庭时,张保保的辩护律师称,张保保犯罪属于临时起意,致被害人死亡,虽罪大,但并非恶极,请求法庭能酌情从轻处罚。
对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经查,张保保准备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伺机抢劫,预谋明显,不属于临时起意,法院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保保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法官当庭询问张保保对判决的意见及是否上诉,这时,张保保抬起头来,口音含糊地称,他在抢劫时没有目标,也没有想要他人性命。“你判我死刑我肯定要上诉,他反抗我才用刀,他不反抗我不会拿刀的。”
案件回放
副教授闹市被勒死
2011年7月10日下午,被告人张保保携带装有水果刀、胶带、锁匙等物的黑色挎包一个,来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城百货商场附近伺机抢劫。当晚9时45分许,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李晨驾驶奥迪车来到天河区天河南购物,将车停放于天河南一路的咪表停车位。
张保保于是将李晨锁定为作案目标。晚10时25分许,李晨从天河城百货商场出来,张保保尾随其后,趁李晨回到小轿车整理副驾驶位的物品之际,冲进车内压倒李晨威胁其交出财物。双方争执中,张保保手中的刀脱落后,他又用携带的挎包带子紧勒李晨的颈部,致李晨死亡。在抢走李晨口袋中的现金人民币约7000元后,张保保逃离现场。(记者董柳、实习生谭绍丁、通讯员马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