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出轨和男同事开房 男子捉奸在床痛打第三者
男子发现自己“老婆”和男同事开房,还一丝不挂。他一怒之下,痛打第三者,并收下了1.5万元“补偿金”。
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痛打情敌的男子小金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老婆”和同事开房
凌晨两点多,湖里区高崎饭店408室,当小金兄弟等人踢开门时,发现小金的“老婆”晓月正和一名男子睡在一起。当时,女的一丝不挂,男的只穿一条内裤。
被捉奸在床后,晓月承认,她和丁某在一起已经“好几个月了”。二人还相约,2009年12月30日回江西老家。29日晚,他们入住高崎饭店408室。但没想到,当晚两人会被当场抓住。
晓月是一名“85后”,她2005年时在一家舞厅认识小金,之后不久,他们二人就同居并生下一名男孩。她说,小金每天都不务正业,天天出去打牌赌博,她不想和小金继续生活下去。
刚好,那段时间晓月到一家工厂上班,与丁某同在一个车间,在接触中,两人彼此产生好感,最终走到一起。
小金很气愤,他和“老婆”晓月已经同居四年多了,之前,因晓月年龄不够,没办结婚证,现在他们儿子都已三岁了。
“老公”拳打第三者
小金进房后,看到自己“老婆”一丝不挂和丁某在一起,当场就先打了丁某右脸一拳。
不过,小金没想到,丁某竟然还敢还手,被打后竟还击了小金一拳。不一会儿,从外面又冲进来三名年轻男子,是小金的兄弟和亲友。随后,小金和弟弟围住丁某,往丁某头部、上身、大腿拳打脚踢。
之后,小金等人又将丁某带到附近另一家旅馆,并继续对丁某拳打脚踢,还往丁某身上泼水。
据小金说,丁某被打后,主动提出要“私了”,付补偿款给小金。凌晨4时许,他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告诉小金,让他把卡里的14000多元取出来。
取钱回来后,小金还叫丁某写保证书,让他“自愿补偿15000元给小金,并保证以后不与晓月来往”,写完后,丁某签名按手印。
经鉴定,被害人丁某被打伤致右第四掌骨远端完全性骨折等,属于“轻伤”。(海峡导报 记者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