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审理一起肾移植团伙诈骗案 主犯获刑15年
中新网赣州5月4日电 (王剑 吴璇)5月3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法院审理一起肾移植手术诈骗案。以诈骗罪、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小亭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判处丁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2万元。被告人姚鹏飞等分获有期徒刑3年至3年零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章贡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5月,被告人林小亭、丁明通过QQ网络获知被害人李某妻子因患尿毒症需要换肾的信息。2011年7月,在无法找到与被害人妻子相匹配的肾源供体的情况下,将被害人及其妻子等人骗至赣州。
被告人丁明冒充“丁医生”、王涛冒充肾源供体、姚鹏飞冒充肾移植手术成功者,互相配合。获取被害人信任后,被告人林小亭以收取手术费和买药费等为名,从被害人李文福处共骗得人民币12.81万元。
在被告人李某按照林小亭所说,到赣州某医院等待“丁医生”,为其妻子做肾移植手术时,诈骗团伙驾车逃走。
2011年6月15日,被告人林小亭趁被害人罗某等熟睡之机,盗走手提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000元、电脑、金项链、金戒指、银行卡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6774元。
此后,被告人林小亭从被害人罗某处骗得银行卡密码,分3次盗取卡内8.41万元钱,并占为己有。
一审法院认为,四被告人按照事先预谋好的分工,共同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小亭、丁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均构成盗窃罪。
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林小亭是主犯;其他三名被告人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林小亭协助警方将同案犯抓获,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姚鹏飞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林小亭当庭表示要上诉,其他被告人未表示要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