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称“小偷”网上晒“赃物”系营销炒作
7日,名为“沪上阿飞”的网民通过微博讲述自己实施偷窃的经历并晒赃物一事引发广泛关注。上海警方当天下午查明,此事系上海威奔广告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林某为推广某品牌手机所做的网络营销行为。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
7日上午,一个名为“沪上阿飞”的博主在新浪微博公开表示:“对!我是一个小偷!但是你们不配叫我‘小偷’!为富不仁的我见多了。”这名博主在讲述了自己在公共场所行窃的经历,如“五一节后,虽然已经过了旺季,但是得手率明显提高,今天早上八点八号线人民广场站开工,盯了十个主,得手8个。每逢节假日的第一天大家都很忙,而且没有精神,得手率就高。共计6000元得手。”同时晒出了自己偷窃所得的“赃物”。
在另一条微博中,博主表示“今天周五运气不错,人民广场站,共搜到14部手机……”此条微博同时附有两幅含有多部手机的图片。
很快,“沪上阿飞”成为新浪微博热词,并迅速窜上热搜排行榜榜首,相关转发和评论在一小时内达到数百条。
网民的大量转发和评论中,有人认为“沪上阿飞”“又是一朵奇葩微博”,直指其行为“太嚣张”、“对警察的挑战”。网民“肉食系yilinCR”表示:“小偷嚣张到如此地步,警察应该有点作为吧”。
约半个小时后,“沪上阿飞”的微博被关闭,但网民利用页面截图继续转发相关微博。
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当天12时22分许做出回应:“上海警方已针对网民‘沪上阿飞’在博文中所述的内容开展调查。警方正告: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和目的,法律的威严不容任何人挑衅,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在调查尚未有结果之前,网民纷纷猜测“沪上阿飞”微博晒“赃物”的目的,不少网民表示,“沪上阿飞”的身份“真假难辨,期待一个交代”。不少网民分析,这一微博有炒作某品牌手机的嫌疑。
“社会化媒体营销韬略”的微博分析认为,“沪上阿飞”账号发布盗窃物品微博,后删除微博,出动草根大号进行截图传播,吸引关注,制造噱头。随后通过小号与“沪上阿飞”互动,打亲情牌的同时反复提及某手机品牌,加强品牌重复记忆。该案应为某公司接单,代为操作。
当天18时许,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官方微博“上海网安-SHWA”发布初步调查结果:上海威奔广告有限公司客户经理林某为推广某品牌手机,以赃物微博展示为名,向网民展现手机,以此达到推广手机的目的。公安机关现正开展进一步调查。
终于,一个卑劣的网络营销骗局被戳穿。网民“南方王世军”表示:“此营销手法‘可恶’!”网民“孙晓军”表示:“介个策划真失败,可以载入最失败案例手册”。网民“博行微知”认为:“现在的营销、广告往往无所不用其极,没有底线,缺乏公德。”(记者罗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