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的“一把手”:亲自应诉提高政府公信力
中新网北京5月9日电(网络媒体走转改(北京平谷)报道组 阚枫)立法保护“民告官”体现了一个社会的进步,但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20多年来,“告官不见官”却成为中国行政诉讼中的“怪现象”。近年来,中国政府发文强调行政负责人应出庭应诉,一些基层政府的也开始做出“一把手出庭”的示范。
“一把手”应诉:区长、镇长相继坐上被告席
在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当镇长的赵为民,从去年年底就在媒体的报道中出了名,不过,让他“出名”的原因比较特别,因为他在一个“民告官”的庭审中,以镇长的身份站在了法庭的被告席。
2011年11月16日,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行政诉讼,平谷区区夏各庄镇村民姜顺来夫妇,因夏各庄镇政府强行拆除他们经营的小卖店,将镇政府告上法庭。
“那天的庭审中,我宣读了答辩状,回答了法官提出的各种问题,出庭前我们请的律师还以为我不会来,但是我们依法办事,就不怕法律的检验。”回忆起半年前第一次坐在被告席的经历,赵为民说基层官员会最直接的与民众接触,老百姓对一些政府行为不理解,不满意是正常现象,法庭上“一把手”与民众直接对话,至少说明这个政府是勇于担当的,这也能提高自身的公信力。
在平谷法院经过五次开庭审理后,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是原告不服,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目前,二审判决还未做出。
如果败诉了怎么办?这个问题曾经也被赵为民考虑,他说:“政府也会有失误,甚至犯错误,有错就改。官员出庭,自己肯定要把前前后后相关的法律研究一遍,这也是官员的一次很好学法的过程”。
其实,在平谷区,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案例,早在去年6月就已经有过。在平谷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案时,平谷区区长张吉福,作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并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平谷各行政机关20余人旁听。这也是北京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以来,首次出现区长出庭应诉。
涉案单位“一把手”一年至少出庭一次
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去年5月,平谷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就是指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并列举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亲自出庭应诉的六种情况。今年的平谷区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强化行政应诉,涉案单位“一把手”一年至少出庭一次。
“这个将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情况细化的《意见》,算是北京首创,《意见》出台以来全区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在90%以上”,平谷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玉娟介绍说。
2011年,平谷区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97件,审结94件,在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领导中,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率高达91.89%,彻底改变了过去几年没有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状况。
规定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平谷并非全国首创,但是一年以来,平谷区自上到下各级政府“一把手”积极应诉,却在严格官员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上收到了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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