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不满分手拘禁同性恋人27小时 获刑10个月
2012年05月09日 11:2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因不满分手,她将“前恋人”强行拘禁27小时,最终获刑10个月。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审结一起因同性恋感情纠纷引发的非法拘禁案。
39岁的文青,已婚,育有一子,丈夫在外地工作。2010年7月,文青结识了比自己小17岁的女孩李梅,两人的关系逐渐变得“亲密”起来。但相处中,两人矛盾不断,最终于2011年9月分手。2011年12月24日中午,文青约李梅到自己的家中。李梅进门后,随即遭遇了两男一女的暴打和拘禁。原来,文青不满李梅提出分手,想教训昔日的“恋人”。后来,李梅成功逃出并报警。(文中人物为化名)
点评:面对情感纠葛,千万莫丧失理智。(天府早报 记者 曹实秋)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