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建厅原副厅长陈锡诚受贿案开审
中新网昆明5月9日电(王艳龙)9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陈锡诚涉嫌受贿、玩忽职守、贪污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锡诚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庭审上,公诉机关指控,陈锡诚在担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 ,为相关公司及个人谋取利益。在1999年6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共索要和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90万元,港币2万元。2007年1月,陈锡诚还利用其担任云南省建设厅副厅长兼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理事长的职务便利,在对该协会财务支出审批中,审批报销个人购买的黄金制品,非法占有公款6.98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称,陈锡诚在担任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昆明试点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长期间,不认真履行指挥长职责,导致云南省的惠民举措得不到落实和国家优惠减免的8112959.96元费用流失,构成玩忽职守罪。因此,建议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对陈锡诚进行判处。
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陈锡城放弃了自我辩护权利。但在最后陈述阶段,他当庭大哭称,“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感到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我想我确实有罪。”希望法庭根据他的表现,给予一个公正的判决。
最后,法庭没有当庭判决,而是选择择日宣判。
陈锡诚1955年10月出生,2011年3月,经云南省纪委决定、中共云南省委同意,被立案调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