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奉化男子假借残疾证挂靠之名 骗取八万元获刑
中新网宁波5月10日电(记者 何蒋勇)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诈骗案,犯罪分子借口帮人办残疾证并去厂里挂靠,不停索要各种费用,最终被抓获。
陈某是奉化萧王庙人,男,46岁,小学文化程度,一直在家务农或是打打零工。2011年5月中旬,陈某缺钱花,就想到了曾经一起做小工的朋友朱某。朱某的妻子听力有障碍,陈某上门主动提出帮忙挂靠到一家厂里,这样工厂不用交税,他们还可以从厂里每月拿钱。当年6月19日,陈某忽悠朱某自己也去补一本,补来可以去挂靠,两回各收了200元押金。
为了获取朱某的长期信任,“挂靠”好后的两个月,陈某分别带了三四百元钱给朱某。此后,陈某三番五次上门,说是厂里帮忙交电费等费用,多次向朱某要钱,有一回假称给朱某的妻子做保险,骗取了四千多。当年8月20日,陈某甚至编出厂里到节日会买菜送上门,拿走了2000元。之后又陆续拿了煤气费、香烟费、电话费等,共计82880元。
朱某一开始还相信他,渐渐地被要钱要怕了,又想到从来没见过残疾证的影子,不免产生了怀疑,于是向公安部门报了案。陈某很快被抓住,有每次收钱的签字本,赖也赖不掉。
据调查,陈某早在2006年就干过帮人挂靠残疾证的活儿,通过关系联系到有挂靠残疾证政策的厂家,收些中介费,后来厂里的挂靠名额满了,只好作罢。陈某有赌博和嫖娼的恶习,手头总是很紧,所以想出了骗人的招数。当被询问到是否准备将骗来的钱还给朱某,陈某表示,反正都要坐牢了,还管那么多做什么。
另经鉴定,陈某具有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存在智能损害和人格改变的情况,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从轻处罚。陈某最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