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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揭秘城市传销:大量空置房为其提供活动场所

2012年05月14日 07:07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媒体揭秘城市传销:大量空置房为其提供活动场所
    在北海市海景大道楼盘前的广场上,小贩摆摊兜售非法传销出版物。本报记者 谢洋摄

  5月1日,广西南宁市金湖广场(原名“五象广场”),游人熙来攘往。人们除了观赏南宁核心商务区现代化的建筑和广场上的五象雕塑外,不少人还在广场前摆放的宣传展板前驻足观看。展板上是南宁市各区县公安局2011年打击传销的成果,以及对传销人员利用金湖广场雕塑进行说教的警示。

  就在20多天前,南宁市公安局侦破了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和2012年全区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一号要案的“1·18”传销专案。警方刑事拘留263名主要涉案人员,查获涉案账户400多个,依法冻结涉案资金6690余万元。据南宁警方通报,这起案件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涉及面之广,均为全国罕见。

  “记得以前警方也抓过,可怎么感觉传销屡禁不止?去年破获的大案中,一次涉案金额是2000多万元,今年就到了6000多万元!希望警方这次能把南宁的传销组织全部清剿干净。”网友沧海遗珠在这条新闻后面的留言,问出了很多人的困惑,为什么警方每年都在重拳打击,但传销现象却屡打不绝呢?

  近一年来,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广西多地调查走访,试图摸清楚传销在一些城市得以长期存在滋生的土壤。在跟一些传销人员深入接触的过程中,城市里不为常人所关注的一些隐秘面孔,逐渐清晰地浮现出来。

  难管的出租屋

  4月7日早晨5时30分,南宁市各部门执法人员前往阳光新城、幸福花园等小区开展突击清查,打响了今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第一枪。

  2010年6月,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在阳光新城小区广场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当年最大的传销案,涉案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据媒体报道,南宁市比较偏远的江南区和良庆区一带,房租价格一度与市中心租价持平,这与传销人员的大量驻扎有很大关系。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职员说,2011年阳光新城小区100平方米的3居室,每月租金在2100元到2200元之间。而在2009年以前,这些区域同样大小的商品房的租金只有1000元左右。

  “传销要在一个地方大量存在,一个基本前提是,这个地区必须有大量空余的房间。为什么广西阳朔、云南丽江这些地方没有传销,就是因为当地的空置房全被用作开发小旅社了,传销人员租不起。”一名负责打击传销多年的执法人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分析说,一些城市新区大量空置的商品房和城乡接合部农民自盖的出租屋,成为传销滋生的土壤。传销人员来了,有些当地人是欢迎他们的,因为这些外地人不仅在这里“吃住行”,还间接抬高了当地的房价。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北海市采访时,曾听到几个当地人抱怨,现在打击传销打得太厉害了,连房租都跌了,房子也难租出去了。

  “传销害人害己,难道政府不应该打击吗?”

  听到本报记者这样问,一名当地人回应说,“现在的传销跟过去的老鼠会不一样,已经升级了。那些外地租客很讲礼貌,也从不影响周围的邻居。再说我租房子出去,怎么知道对方是搞传销的?虽然合同上已经写明不能从事传销活动,可房东总不可能一天到晚跟着人家吧!”

  这种观点代表了很多市民租房给传销人员时的心态。事实上,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为本条例第7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如果将房子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供其使用,执法部门除没收房屋租金外,还将对房东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南宁市不少小区的物业处,显著位置均贴有出租房屋给传销者将被处以高额罚款的警告。但本报记者采访了广西多个地市的工商和公安部门后了解到,这一罚则真正能得到执行的少之又少。

  难查的非法出版物

  如果说大量空置房给传销人员提供了物质基础——活动场所,那层出不穷的非法出版物则为传销人员提供了蛊惑新人的精神食粮。

  本报记者在北海走访传销人员租住的出租屋时,发现不少人家里都摆放着这样几件东西:一本印有各种资本运作宣传口号的挂历或台历、一瓶商标为“新一极”或是“风生水起”的白酒,而房间内的隐蔽处则藏着几本“行业参考书”。

  曾经在传销人员中风靡一时的《北部湾集结号》就是一本典型的“行业书”,这本由广西一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画册,曾经堂而皇之地在广西南宁、北海等地的各大书店公开销售。

  书中不仅宣称“资本运作是民间资本投资西部的最佳方式”,还断章取义或随意编造政府官员的讲话,鼓吹资本运作是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也是致富的最佳途径。在书内刊登的图片中,直接将政府部门的宣传标语改头换面,例如改成“深入学习发展观,努力提高资本运作素质”、“博一次富三代”等。

  这本披着合法外衣的传销书于2010年2月第一版面市后,很快被南宁警方查办。原来这是一起传销分子骗取正规书号后,蛊惑群众加入传销组织的非法经营案。从2010年2月至4月,该书非法发行4万余册,非法经营额达172万余元。

  现在这本书在正规书店已不见踪影,但在一些地摊或是农贸市场的二手书市里仍能买到。今年年初,记者在北海市云南路的农贸市场看到,几家二手书摊上摆满了各种传销的非法出版物,甚至还有伪造的文件——“关于在两广试点连锁销售的通知”公开兜售。

  书摊前,光顾的顾客络绎不绝,听口音,很多人都是外地人。摊主热情地介绍最新到货的《中国商会商务运作》(传销人员为资本运作披上的新外衣)、《中国资本天下》等非法出版物。本报记者佯装要批发一些书回去给新人学习,摊主称他的存货也不多,如果量大的话得再去进货。当记者进一步问他知不知道货源在哪儿,北海这边怎么跟上游供货商联系时,他马上变得警惕起来。

  除了盗版的图书、杂志,在地下市场上公开贩卖的还有影集、扑克牌、挂历、台历等花样繁多的传销宣传品。5月7日,记者打开“连锁销售网”、“广西连锁销售官方网站”等,仍能看到大量关于资本运作的内容宣传和传销行业书籍的介绍,网站上还有QQ在线客服负责销售。

  以广西连锁销售官网上出售的《实战宝典——新连锁销售成功八步》为例,记者通过中国扫黄打非网CIP数据核字号验证发现,这本CIP数据核字为(2010)第028343号的图书,原本是庄惠惠主编的《速度滑冰》,由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这本彻头彻尾的盗版书将其改头换面后,不仅自称为原版,还配有专门用于验伪的书签,盗版书作者甚至写了篇后记,指责连锁销售的相关书籍已超过100本,大部分换汤不换药、同文传千书,“蛋糕就这么大,现在却有更多的人想来吃……很多奇异怪象就出来了”。

  看不懂的行业现象

  3月19日,一名网友在新浪微博上聊起了自己刚刚遇见的一则新鲜事儿:北海市北部湾东路惊现“传销”主题餐厅,餐厅里挂上了一幅幅断章取义的领导人讲话来为自己正名,墙上还有三幅手绘图,主题分别为抓住机会、鸡变凤凰、自行车进跑车出,意思不言自明。

  几天后,另一名网友根据微博提供的线索专门去拜访这家餐厅,却发现这家名为“聚香源”的砂锅米线店关门停业了。他感慨地说,“不关你的门的话,还真以为(政府)公开支持了呢”。

  在传销人员聚集的地方,出现这样主题暧昧的餐厅并不奇怪。去年8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一带采访时,发现一家馄饨馆,店内同样挂着一些断章取义的领导人讲话。当时警方正在开展打击传销行动,记者试探着问店主最近上头“调控”是不是很紧?店主一边下着馄饨,一边心领神会地说:“没事的,‘调控’都是三五天的事儿。”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一般开这样的餐饮店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业难民”(指参与传销被骗后不敢回家的人)迫于生计,用这些噱头吸引传销人员来消费;另一种是当传销人员发展下线困难又没有收入时,一方面开店维持生活,另一方面还可以借此营造传销合法化的氛围。

  在传销人员长期活动的地区,除了“食”、“住”等方面值得注意外,“行”也有着不同寻常的特点。

  在灵川县,记者看到一家小卖部的房柱子上贴着长途车的广告,终点站有河南登封、湖北襄樊等地。为何这些二线城市会有专线往来于桂林呢?一名熟谙内情的行业人士说,一般一个传销团伙的人员往往都来自同一地区,为了方便他们回家乡拉人头,直达的私人运营线路应运而生。这种长途线路或隐藏在农贸集市里,或隐藏在小旅馆里,通常都是行业人才知晓的秘密。

  除了长途车,在传销人员聚集的地区,还有负责短途接送,专门为行业人带新人服务的黑出租车。记者在北海采访时,就曾联系过几个这样的司机。在电话中,记者问对方,明天早上能不能带朋友到北海逛一逛,讲讲行业的事情,做做铺垫。

  “没问题啊!”司机爽快地答应说,并介绍路线一般都是逛冠头岭、银滩和北部湾一号3个点,价格在100~150元之间。

  “引导方面的你会说吧?”

  “就是介绍北海的发展,引导一下环境嘛。”司机地道的北海口音,让人感觉虽然他是当地人,但对号称不允许广西人参与的资本运作行业内幕相当熟悉。

  长期研究传销现象的民间人士易铁认为,一次次运动式的打击传销风暴,使得庞大的外地传销客群体,打走一批又来一批,也造就了与之伴生的传销生态链,延伸至各种常态的市场经济行为中,形成一道独有的风景线,不断吸引一批批急于改变现状的人飞蛾扑火,使传销这颗社会毒瘤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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