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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晚报:怕涉黄限办护照涉三宗罪

2012年05月15日 15:55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网友称云南普洱孟连县16岁至35岁的妇女不能办理护照出国,经了解,澜沧县、西盟县的同年龄段妇女,办理护照也受到限制。官方解释称,2005年前后,当地妇女出境卖淫较多,国际影响不好。

  鲁迅曾经用“倒洗澡水连同孩子一起倒掉”的比喻,来讽刺不分精华糟粕全盘否定的简单思维。如今,云南三地仅仅因为存在妇女出境卖淫现象,就全面限制年轻女子办理护照,这样的管理逻辑,倒更像是“洗澡水没倒掉,先把孩子倒掉了”。有关部门调研显示,该规定更多限制住了想通过正规渠道出国旅行、探亲、工作的妇女,那些想出国从事非法服务的妇女,仍然有渠道出去。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限制年轻女子办护照,是典型的“有罪推定”,把所有申请出境的女子视为潜在的卖淫工作者,其荒谬性可见一斑,反倒推出管理部门自身的“三宗罪”。

  一是侵害公民权利。正如有网友质疑:“我热爱旅行,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办一个护照。”二是造成制度羞辱。对于出国卖淫者可以打击,但不可以通过内部规定限制所有年轻女子办护照,给申请者打上“涉黄”的标签。三是造成政策歧视。护照办理有正常的流程,这对于每个公民都应是平等的。单方面限制16岁至35岁的女子办理,违背了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执法理念,造成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不公待遇。(王琦琦)

【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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